迪亚123 发表于 2010-2-25 16:02:59

“公务员体检标准”改了17处

目前,国家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在网上公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将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列入公务员体检不合格条目,上海律师周丹提出不同意见。杭州日报《杭州湾新闻》曾在9月7日《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公务员录用不合格上海律师有话要说》一文予以报道。

  11月15日,人事部卫生部两部又联合在网上公布称,自上次征求意见后,9月8日至9日,两部共同在上海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对网上征集的意见逐条进行了深入论证,进一步对标准修改、完善。“为集思广益,两部决定就修改后的体检标准再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1月15日-25日。”
  政法英杰公务员老师提醒考生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共有17处修改,其中原来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的规定修改为艾滋病人不合格。这一变化意味着,艾滋病感染者同样拥有成为公务员的权利,周丹们的意见得到了采纳。

ws1987 发表于 2010-2-25 16: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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