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2-3 10:14:05

新疆地震局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及中国地震局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新疆地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数及职位详见《新疆地震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附件一)。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二、招聘范围、对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四、招聘程序、方法(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应聘者可任意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新疆地震局于2010年4月6日在新疆地震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新疆地震信息网网址为:www.eq-xj.gov.cn)。疆外学生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信件的方式寄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疆内学生除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外,也可持个人简历直接到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报名。以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学历+疆外(内)(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人事教育处邮箱为:xj.rsjy@163.com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2号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邮编:830011(二)考试考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侧重于应聘人员的人生观、价值观、反应能力及对所应聘工作岗位的认识和态度。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总分100分;《英语笔试》,总分100分。(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7人以上考官小组进行面试。综合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0%+面试成绩×50%。(四)体检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五)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六)审批1.考察合格者,由新疆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在新疆地震信息网上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审批。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五、报名及考试事项(一)报名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4月2日;(二)报名地点: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2号新疆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办公室710室)。(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盖章认可的学习成绩单、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各种证书均为原件)凡考生不按时参加考务活动,视为自动放弃。(四)考试时间:2010年4月8日上午10点整;考试地点:新疆地震局办公楼14楼阶梯教室。面试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10点整;面试地点:新疆地震局办公楼9楼会议室。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新疆地震信息网。六、相关待遇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待遇按单位性质确定。
咨询电话:0991-3838308联系人:吴梅监督举报电话:0991-3818637、0991-3820107
附件:1.2010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2.新疆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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