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康宁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市康宁医院前身是1919年民间募捐创办的镇海同义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文化理念,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与一体,综合实力较强的市属三级乙等精神专科医院。医院核定床位520张,承担着全市约900万人口的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专业培训和指导任务。医院已形成精神疾病、心理咨询、老年康复三大特色的规模医疗,宁波市老年康复护理中心、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隶属我院。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中药学专业具有高级职称人才1名。依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
招聘范围
基本条件
药剂科
1
中药学/本科/学士
宁波大市内户籍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从事本职业。1、具有丰富的药学工作经验和团队协作精神;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康宁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4--8669095613867850001
联系人:叶丹凌
3、报名方法:填写《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面试
1、面试科目:口语表达能力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宁波市康宁医院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并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拟被录用者,报市卫生局、人事局核准后,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签约鉴证(调动)手续。
宁波市康宁医院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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