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0 10:13:0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是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单位性质为自治区直属准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4名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1、网络管理人员1名,专业为计算机、信息工程类专业;
2、财务管理人员1名,专业为金融、财经、管理类专业;
3、采购业务人员2名,专业不限。
二、报考人员的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以后出生;
5、对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村官”,偏远地区、农村支教生和有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与审核
1、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个人信息。有意报考者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www.nmgzfcg.gov.cn)下载《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竞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同时提供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8日。
2、中心对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确定进入笔试资格。进入笔试人员的名单及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二)招聘方式
招聘分笔试、面试和试用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文字功底、写作水平和知识面,考试主要内容为应用文写作。由中心委托有关部门和专家出题并阅卷。笔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50%。
2、面试:按照录用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得分的排序,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重点考察拟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由领导小组成员和外聘专家用过集体讨论,独立打分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50%。
3、录取和试用:按照招聘人数1.5倍的比例,根据笔试、面试总分汇总后的排序确定被录取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考察。排序时如遇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优秀大学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村官”,偏远地区、农村支教生和有工作经历者优先。除此以外,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和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试用期间按规定标准给予相应的工资报酬。
(三)合同聘用
在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者的工作能力和实际表现,确定最终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中心将与正式聘用人员签订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比照一般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单位承担部分,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女性)、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对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946549,6945851
报名电子邮件地址:slm6896@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日
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竞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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