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 18:27:20

元旦贺礼!湖南公专终于开学了 !!!

亲爱的同学:
你好!
衷心祝贺你被录取为我校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新生!热烈欢迎来校学习!现将入学报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于2010年元月8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入学者,须于开学两天之前将经用人单位同意的书面报告传真至学校学生工作处(传真号码0731-82791709、82791789),申请延期报到。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一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根据《关于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户口和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公政治441号)文件精神,入学时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必须转迁至我校。
档案原则由各地市公安机关入学前统一移交学校,学生自己携带时应由原保管单位加盖密封章并注意保管。高校毕业生是大学期间的档案,退伍军人是部队期间的档案(到当地民政或所在部队提取)。
户口则入校报到后凭学校发放的《入学录取通知书》,在寒假期间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好迁移手续,下学期开学时再将户口迁移卡统一交至学校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入伍时已注销户口的退役士兵,凭有关退伍证明到入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恢复手续后,再将户口迁入学校。
湖南生源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地党组织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转至我校党委;外省生源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原所在地党组织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并经当地具有对外省开具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转至我校党委。团员的组织关系入校后凭团员证由我校团委统一办理转接手续。党员、团员档案请按规定转至我校,其中团员交指导员放入本人学生档案袋中。
三、根据公安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我校对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学生参照军事院校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如:男生不得留长发、蓄胡须、染发;女生发不过肩,不得穿高跟鞋、戴项链和戒指等饰物,不得涂脂抹粉、染发、染指甲,否则不予注册。同时,学生在校期间,须统一着装、统一内务。
四、学生在校必须遵守法纪法规、校纪校规。在校期间因违纪违法造成意外人身伤害的,后果自负(其他按照教育部12号令《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为防止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和重大疾病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在新生报到时组织学生购买“医疗保险”,保险费40元/年,二年共计80元。
五、学生按政策免收学费(含教材费)和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学校为每位学生购置了床上用品,学生来校后定做服装。日常用品(桶、盆、毛巾、牙膏、牙刷等)由学生自理。
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准请事假,来校时必须带好日常的换洗衣服和防寒服。
七、报到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咨询电话:0731-82791600)。元月8 日8 时至17时,学校在长沙火车站出站口设有接待点,专车接待新生入校。乘车至汽车南站、西站、北站的学生可先乘车至长沙市火车站,在出站口找我校接待站或自己乘车来校。乘车至汽车东站的学生或错过接待时间的学生可乘座从火车站出发的114路公交车至学校门口下。
八、来校途中切实注意安全,切实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证件和财物。

lqywer 发表于 2010-1-2 19:00:44

也不用交钱?{:5_553:}

jyf1210 发表于 2010-1-2 20:00:14

我看别的省都交钱了 湖南没有·、·?

羽凡 发表于 2010-1-2 22:15:21

不会吧,不交钱?

lqywer 发表于 2010-1-2 22:38:46

河北也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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