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0-1-2 10:07:21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南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南府〔2007〕36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我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对象条件招聘单位、招聘对象的条件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二、招考办法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4日至1月11日。报考人员填妥《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进行报名:nhchmb@126.com。我所将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对初审意见进行回复;报名联系电话:0757-86280238。2、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3、参加笔试前,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2张等材料到我所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条件的,我所发给笔试通知书。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录用资格。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二)考试1、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依成绩高低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够1:5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人才信息网上面公布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2、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为60分。三、体检和考核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招收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标准由区环保局统一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政治素质。四、录用对符合录用资格的人选,在我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录用手续。本次招录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对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将予以辞退。五、其他事项(一)此次招考的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来源:高校人才$网)
(二)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三)曾因违法犯罪被判刑、送劳教,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佛山市南海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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