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涡阳县2009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涡阳县2009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涡政办〔2009〕191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计划
招聘职位共计63名,其中:县人民医院35名,县中医院28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GCD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非在编人员;
4、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5、护理职位年龄26周岁以下,其他职位年龄30周岁以下(报考临床医学职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放宽到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6、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考核、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亳州市人事人才网站、涡阳县政府网站及报名点、镇(场)卫生院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4日至2009年12月20日;
2、报名地点:涡阳县卫生局;
3、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下列证件: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写《涡阳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近期同底版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4、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一经报名不予更改;
5、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每人笔试费90元(共两科,每科45元)。
(三)资格审查
县卫生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初审,经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发给准考证。考生于2009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到县卫生局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小于3︰1,特殊情况经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到2︰1,低于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2月21日下午6时之前改报其他相应职位。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12月27日上午,
8︰30—9︰30《医学基础知识》,10︰00—11︰30《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详见招聘职位一览表),卷面满分分值均为100分;
4、笔试分数合成:《医学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按
3︰7合成笔试成绩。
国家统招医学类毕业研究生免于笔试,不占计划职位数。
(五)加分因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门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省人事厅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和“三支一扶”服务所在地县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六)成绩公布
考生成绩在亳州人事人才网站、涡阳县政府网公布。
(七)考核和体检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局、监察局、卫生局及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事项。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入围人员的毕业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由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审验,验证费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本人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八)公示和审批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间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由县监察、人事、卫生部门调查核实。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监督
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县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并加大对招聘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对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投诉电话:7212477(县监察局)7212361(县人事局)
7212145(县卫生局)
本公告由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涡阳县2009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可以看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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