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干警定向各级机关的10月27——11月2日公示的
(政法定向)2009年自治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定向招录拟录用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11-4 11:50:54 阅读次数:2882
2009年自治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定向招录拟录用人员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2009年自治区基层法院、检察院定向招录的单位、培养学校、培养方向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如下。法学硕士职位是按1:2确定的具有复试资格尚未参加培养院校组织的复试人员,最终录用人员必须是通过培养院校复试且考察合格人员,特此说明。
公示日期:2009年11月4日—10日。如对拟录用人员有疑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政法委干部处或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反映或举报。
监督电话: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干部处:0991-2391311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0991-2391232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09年11月4日
2009年自治区部分监狱、司法助理职位录用报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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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1-13
2009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招录
部分监狱、司法助理职位录用报到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相关部委的通知,报考自治区监狱、司法助理职位定向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进行培训的150名拟录用人员11月20-24日开始报到进行学习,现将报到通知告考生,请按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请考生11月16日到自治区司法厅政治部人事处(乌鲁木齐市人民路220号,联系电话0991-2356060)领取录取通知书。
附件: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入学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2009年11月13日
附件: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9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
新生入学须知
亲爱的同学:
首先,我们由衷地祝贺你即将成为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9级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的同学,真诚地欢迎你到我院学习,为使你到校后能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顺利地完成报到注册等过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到时间:2009年11月20日(星期五)
二、 报到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50号
三、 乘车路线:
1、11月20日,学院将出派校车在银川火车站专门迎接新生。
2、在银川市其他地方,可乘42路公交车直接到本学院站(学
院所在地)下车,或乘101路到银川体育馆下车,向北500米即到。如提前或无法如期到校者,请与学院学生处李老师联系。电话:0951—6883023、6883100.
四、 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十一部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试点班学生的培训费、学费、生活费由国家承担,其他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学生来院须交下列费用:
1、 住宿费:800元/年。饭卡:100/人。(包括押金毕业退回)
2、 服装费(全套):约1650元/人。(多退少补)
3、 公寓化物品费(含被褥等):约500元/人。(多退少补)
4、 教材费:350元/年。(多退少补)
五、 重要事项说明:
★ 随身附带本人身份证明。
★ 户口关系:按公安局户籍管理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注: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与本人身份证明一致,不学驾驶者也可不迁移户口)。
★ 党员,团员等组织关系。
★ 本人纸质档案:到当地民政或所在部队提取。
关于2009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
公安机关部分职位报到通知(二)
各位考生:
根据国家和相关院校通知,2009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安机关部分职位近期将入学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自治区基层公安机关并在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学习的考生,2009年12月7日报到参加培训学习,录取通知属于士兵的由部队通知,属于普通院校学生的请学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2月5日前(节假日除外)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领取(0991-4685818)。有关报到的相关问题和注意事项请看附件。
二、报考自治区基层公安机关、自治区基层监狱、司法助理职位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警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院校培训学习的考生将于12月10日左右入校学习(具体时间以培训院校入学通知为准),其报到的相关问题和注意事项可参考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疆警高专的有关通知,提前做好准备。
附件: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入学通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2009年11月26日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入学须知
一、学员入学前须持录取通知书、档案、身份证及户口迁移证来校报到。退役士兵须持部队行政关系介绍信。
二、凡党员须持县(市)级党组织介绍信、团员持团员证来校接转组织关系。
三、新学员赴校路费及在校期间,医疗费等均自理(在校自愿办理保险的学员可享受意外伤害赔付,具体赔付按保险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四、新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补助费由国家负担。
五、学员在校期间的教材费、讲义费、参考资料费用900元自理,费用多退少补,由学校统一购置。
六、学校实施警务化管理,被装及住宿费等有关费用2356.5元/人,报到时须交清。
七、新学员报到后参加体检,体检费用120元自理,对体检发现的问题按《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办理。
八、报到时间:2009年12月7日。报到地点: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108号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北校区(原新疆农业机械化学校),乘52、57、526、701、922、503、304路公交车到农机校站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991—7811875
联系人:陶晓芳
自治区2009年公开招录公务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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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11-26
近期,部分考生就自治区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基层政法定向招录等工作提出问题和建议,现就集中咨询、建议的主要问题答复如下:
一、已被公示的录用人员,何时能够参加培训、报到上班?
答:自治区组织公开招考工作时,《招考简章》会明确招考程序和时间安排,进入考察和政审环节,由于考生情况不同,既有疆内的也有外省的考生,既有应届的也有历届的考生以及还有在职与非在职等情况的区别,因此考察的时间会有所不同,考生就会看到公示的人员有第一、二…批的区别。
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自治区会在公示结束一周后开始下达录用通知,各地根据距离远近一般会在5天左右收到自治区录用通知,然后根据自治区通知做出培训、何时报到上班等事项的工作计划并开始通知具体招考单位和考生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自治区单位(含垂管单位)按通知直接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录用等手续。
二、公务员录用机关主要有哪些部门,是如何分工的?
答:在自治区范围内,负责公务员招考的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主要有三个,一是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自治区各级党群机关、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检察院系统、工商联和民主党派各级机关的招考录用工作;二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行政机关(政府机关)的招考录用工作;三是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负责兵团各类机关的招考录用工作。
三、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示后为何入学培训时间会比较长?
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是由国家统一安排的一项工作,按照招考程序,各省市区对拟录用公示合格的人员报送国家教育部和国家有关部门,教育部审核同意备案后通知培训院校下发录取通知并由培训院校决定入学报到,此项工作由于各省市区进度不一,各培训院校一般会在各省市区拟录取人员名单报齐后再确定开学报到时间并下发录取通知,因此形成同样是报考的考生,报到时间不一样的情况。
考生对招考政策或疑难问题需要我们提供服务,可通过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留言或电话询问,欢迎广大考生、关注公务员管理工作的各界人士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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