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考申论范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要求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首要任务,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作为政府工作的目标。
近几年中央和地方安排资金建设饮水工程,重点解决了中西部严重缺水地区农民的吃水困难问题,但仍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工业污染、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含量超标以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卫生部门和水利部门初步调查显示,目前全国农村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用水的人口3亿多人,其中饮用水氟砷含量超标的约有6500万人,饮用苦咸水的有3800万人。
据了解,长期饮用高氟水,轻者形成氟斑牙,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长期饮用苦咸水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疾病;长期饮用砷超标的水,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的地区,易导致疾病流行,个别地区癌症发病率居高不下。血吸虫病近几年来呈增长趋势,有些地区与饮用水水源有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直接影响农民身体健康和农村稳定,成为人们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重要意义:
一、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广大农民的迫切需要。水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在发展中国家,80%的疾病是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的,妇女儿童受危害最严重。要减少疾病、拯救生命,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我国农村有3亿多人饮水不安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等水质问题已严重影响到群众身体健康,水量不足、季节性缺水、取水不便问题严重影响着群众的正常生活,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农民的迫切需要。
二、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到农村居民的生存、生活和生产等切身利益。目前,我国农村的饮水设施以传统、落后的分散供水为主,与城市供水有相当的差别,饮水安全问题很多,是我国农村亟待解决的严重问题之一,不仅影响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也是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已与农村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已成为农村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三农”问题,想方设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缩小城乡差别。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饮水安全问题不解决,这些目标和构想就难以实现。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可减少疾病、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缩小城乡差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
三、解决饮水安全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性质决定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农村经济普遍薄弱、农民收入较低,需要政府扶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涉及到水资源等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配置和保护,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和协调,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针对目前城乡差距越来越大、“三农”问题越来越突出的现实,国家应该调整政策倾斜对象,从保护弱势群体、保持农村社会稳定角度考虑,加大对包括农村饮水在内的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差别,使全国经济和社会均衡发展。《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明确提出:在2015年底前,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人口比例降低一半。我国政府对此已作出了郑重承诺。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应根据农村供水发展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分阶段目标。经济发达地区,要依靠地方财力,尽快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解决对农民生活和身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要与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目标相一致。
二、水源保护与水质净化相结合,防治并重。保障饮水安全,首先要保护好饮用水源。要划定供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污染,防止乱打井超采地下水造成水量不足,或引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造成饮用水中氟砷等有害物质超标,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必要的水净化设施,向用水户提供水质达标的饮用水。同时建立社会化的水质监测服务体系,对供水水质进行监测、提供水质检测服务,完善供水水质保障体系。对适度规模的水厂要设化验室,做好水质的常规检测。
三、因地制宜,近远结合,合理确定工程方案。根据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地自然、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状况,合理选择饮水工程的类型、规模及供水方式。首先考虑当前的现实可行性,同时兼顾今后长远发展的需要。水源选择应符合当地水资源管理的要求,根据区域水资源条件选择水源,优质水源优先满足生活用水需要。水源有保证、人口居住较集中的地区,应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并尽可能适度规模,供水到户;经济欠发达、农民收入比较低的地区,供水系统可暂先建到集中给水点,待经济条件具备后,再解决自来水入户问题。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农民可建分散式供水工程。
四、建管并重,强化用水户参与管理。为管好用好工程,确保工程可持续利用,要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对于工程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工程建成后的水价要让用水户广泛参与,征求他们的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在选择技术方案时,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管理条件和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在保证供水质量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管理简便、运行费用低的技术方案。在工程开工以前,要求明晰所有权、落实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明确水价和收费办法及服务体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持久发挥效益。
五、扶持引导,多渠道筹资。按照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等原则制定资金筹措计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事关亿万农民基本生存,是一项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事业,所需投资多,按照城乡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公共财政增加投入,扶持引导,确保饮水工程所需资金足额、及时到位;从我国农村现实情况出发,受益农户也要在负担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承担一定的投劳投资责任;引入市场机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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