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校浪子 发表于 2009-11-9 17:40:17

云南省民政厅2009年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公告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安排,将进入面试的组织实施阶段,现就有关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人员公告》规定,每个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的前2名参加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名次并列,该并列名次的下一个名次空缺。例如:只招1人的岗位,岗位第一名出现2名人员分数并列,则有2个第一名,第二名空缺,两个第一名进行面试;若该岗位只有1个第一名,有2名人员分数并列第二名,则第三名空缺,1个第一名和2个第二名进入面试。
面试前,由于进行面试的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照笔试成绩递增下一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09年11月18日(星期三)。
上午9∶00-12∶00,组织报考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的考生面试。
下午14∶00-18∶00,组织报考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云南省地名档案馆、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云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的考生面试。
面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白云路538号省民政厅6号楼7楼会议室。
三、面试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面试前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进行抽签,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二)面试人员提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抽签和身份校对。面试开始后,迟到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人员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凡在面试期间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人员按照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面试。如果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请在面试前2天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71-5731330;联系人:彭文全);如果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又没有及时与我们联系、或者考生登记在《考试报名登记表》上的联系方式不正确等原因而无法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面试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必须关闭通信工具。
(六)面试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以便核对。
(七)面试按照百分制评分,设合格控制线为70分。
(八)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并于面试结束后在云南人才市场网上公告(网址:www.ynhr.com)。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云南省民政厅人事处
(联系人:彭文全,电话:0871-5731330)
附件
云南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2009年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一、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心
计算机网络管理岗位:段琪炜戈力锋
二、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综合管理岗位:肖语李晖
三、云南省地名档案馆
档案管理岗位:毕启敏张潇霖
四、云南省殡葬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文秘岗位:张显艳陈海燕
五、云南省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信息网络管理岗位:李洁昀、徐亚杰
军休管理岗位:周舟、陈宇鑫
文秘岗位:朱理央杨璇
政策法规岗位:李放朱云娟张建美
六、云南省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假肢康复治疗岗位:熊洋刘嘉玮刘白晶刘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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