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补充到缺编学校任教。根据省、市和《通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告。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本次共招聘教师300名。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94名。(1)农村高中教师9名,其中数学6名、物理1名、化学1名、地理1名。(2)农村初中教师25名,其中数学4名、物理3名、化学4名、地理3名、英语5名、生物2名、语文2名、政史2名。(3)农村小学教师60名,其中语文数学20名、英语8名、音乐8名、体育8名、美术8名、计算机8名。2、面向县内公办学校代课教师招聘农村村小教师200名。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名,补充到县文教示范幼儿园工作。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招聘70名教师(见附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的计划用于农村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使用,报名结束后予以公告。因调剂导致岗位(学科)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可调整报考其他岗位。二、招聘范围及条件(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GCD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二)具体条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至报名开始日,应聘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5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专业:高中教师为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初中教师为国民教育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教师为国民教育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除小学语文数学教师不受专业限制外,应聘其他学科教师必须专业对口。2.面向县内公办学校代课教师招聘农村村小教师:对象:在县内公办学校代课满1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至报名开始日,男性59周岁以下(1950年10月25日后出生),女性54周岁以下(1955年10月25日后出生)。学历:国民教育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任教满15年的代课教师,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毕业(若被聘用,必需在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学历、从业资格。否则,不再聘用)。3.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年龄:至报名开始日,应聘人员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0月25日后出生)。学历及专业:国民教育幼儿师范教育(含学前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我县已招聘的特岗教师。三、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报名。2009年10月25日8:30至10月30日18:00止。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二)报名地点。以代课教师身份应聘的在县教育文化体育局报名,其余人员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人事局窗口报名。(三)报名手续。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档案(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凭报到证,本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志愿者可分别凭团县委、人事局、组织部证明材料)原件,本人亲笔撰写的应聘申请书1份,本人近期彩色2寸同底免冠照片5张。2.以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须提供《代课合同(协议)书》(代课证明材料)、《代课教师领薪花名册》,复印件须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3.符合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16号)第二条第五款加分规定的基层项目计划志愿者,报名时还须提供服务地出具的考核等证明材料(3年合同期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服务满2年即可享受优惠政策)。(四)报名要求。1.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并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2.应聘人员必须一次性真实、完整地提供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30日18:00前)。如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逾期提供相关材料,一经查实,取消相应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五)资格审查。由县监察、人事、教育等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2009年11月13日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四、缴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37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笔试50元、面试80元的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五、考试(一)考试方式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考试内容1、公共科目笔试。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参考《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资料》),卷面满分100分。2、专业科目笔试。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教师分别以相关专业本科、专科、中师教材相关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主;小学语文数学教师以中师教材语文、数学及教材教法为主;幼儿教师以中等幼师教材相关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为主。卷面满分100分。3、面试。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进行“口语”测试,按“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和幼儿教师岗位的进行教学基本功技能测试,满分30分。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三)考试时间1、公共科目笔试:2009年11月14日9:30-11:30。2、专业科目笔试:2009年11月14日14:30-16:30。3、英语口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和幼儿教师技能测试:2009年11月15日。(四)计分方式高中、初中、农村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和以代课教师身份报考的,按“公共科目笔试(50%)+专业科目笔试(50%)+加分”计算考生总成绩。农村小学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和幼儿教师,按“公共科目笔试(50%)+专业科目笔试(50%)+面试+加分”计算考生总成绩。(五)公示成绩。笔试成绩2009年11月18日公示,成绩公布后,考生对考试成绩有质疑的,可书面申请查分,查分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19日16:00,查分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六、加分1.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的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2.应聘农村村小教师岗位的代课教师,采取分段加分。代课满1年至5年的,按每年0.5分加分;代课满6年至20年的,按每年1分加分;代课满21年及以上的,按每年1.5分加分。3、农村代课教师曾获得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加2分;获县委、县政府或市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加4分;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加6分。表彰的内容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多次获得表彰的,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值加分。七、体检1.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应聘岗位及招聘计划,在应聘同类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又相同者,学历高者优先。2.公示:11月20日公示体检人员名单。3.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4.进入体检的人员,于2009年11月23日8:30在县教育文化体育局集中,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依次等额递补。八、聘用1.拟聘人员名单2009年11月26日面向社会公示。2.经公示无异议的,2009年12月1日签订聘用合同。农村村小教师岗位的拟聘人员,原则上安排到所代课的村小教师岗位工作;其余拟聘人员安排到缺编学校工作。《聘用合同书》经县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核签章后,报县人事局鉴证。所有人员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40号)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管理,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3.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4.被聘用的人员在现聘用岗位上工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九、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面向社会招聘岗位分解表.xls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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