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c85 发表于 2009-10-15 11:04:28

“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如同一拟录用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竞争同一职位的应试者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有效成绩。具体办法是:1、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应试者的原始面试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2、将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 R )。即:(A1+A2+A3+……+AN)÷ N=R。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有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即:R÷AN =XN4、应试者面试有效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应试者面试有效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

upon 发表于 2009-10-15 11:07:23

好复杂啊

查盆儿 发表于 2009-10-15 11:26:05

不把你绕晕领导怎么有机会啊!正常得很,最好自己答得好表现好,分高一点

虎斑贝 发表于 2009-10-15 11:45:51

R:8(3)

sp728 发表于 2009-10-15 11:5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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