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9-6 09:15:27

浙江省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选调事业单位专业课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选调专业课教师、校医、会计、网络管理员和基建管理人员。有关招聘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3.报考舞蹈专业教师要求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技师技能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户口要求详见附件1。
5.公职人员报考需有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身体健康。
二、招聘选调程序及考试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8:00-下午5:30。
2.报名地点:永嘉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免冠单寸照片3张;
(4)岗位要求的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公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加分:根据永政发〔2007〕111号文件精神,独生子女照顾试卷总分的3%,农村计划生育结扎家庭女儿户照顾试卷总分的2%。其他加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加分相关材料(文件、证件、审批表等)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9月18日下午5:30)前提供完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考务费:40元,专业技能测试费用自理。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免收考务费和专业技能测试费。
6.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形式有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为100分(具体专业考试形式与分值见附件1),最低聘用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1:3及以上才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或取消相应岗位指标。
1.笔试
笔试时间:2009年9月26日上午8:30—11:00,(2009年9月25日在县教育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后,按1:3的比例(校医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
面试:
(1)校医:采用课题问答,专家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
(2)舞蹈:a、试讲(模拟上课)19分钟;b、舞蹈技能测试:基本功测试2分钟、成品舞(录音带自备)5分钟、即兴编导5分钟。由专家现场评分。
(3)会计、工程造价、工程管理:采用结构化面试。
(4)其他有面试的专业:采用试讲形式,时间为19分钟,现场录像,专家集中评分。
试讲教材详见附件2。
专业技能测试:按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组织。
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详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www.yje.cn),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县教育局和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并根据岗位指标,以1:1的比例按总分(含加分)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如遇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详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五)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根据各岗位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各项分数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总分同分,以考试成绩(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考试成绩(不含加分)仍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不含加分)高分者优先,如仍为同分,一并进入;公示期满后,根据岗位要求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如遇总分相同,由考生抽签决定顺序),并签订聘用合同。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722287267222715

附件:1.永嘉县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选调、招聘专业课
教师和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2.试讲教材目录
以上所述表格和目录请到永嘉教育网相关网页下载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龙村支书 发表于 2009-9-6 12: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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