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问题 高手请进指导
公安基础知识上写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个构成要件却一不可,其中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主体是指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人;而14岁以下的不予处罚,那么还存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一说法吗?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还想它和免予处罚有啥子区别 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也算哦! 要是没有监护人的13岁流浪者呢,还是要处罚哦,只是方式不同哦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这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主体。不予处罚是指的具有责任能力,而法律另有规定的违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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