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召县2009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人。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10人体育2人
音乐2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幼师2人
三、招聘单位
小店、皇后、太山庙、石门、四棵树、板山坪、乔端、马市坪等8个乡(镇)所属小学(不含乡镇政府所在地小学)。
四、招聘范围与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回县报到未就业具有南召户籍的普通中专毕业生,同时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者(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回县报到未就业具有南召户籍的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者(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没有教师资格证者,若被聘用,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3、来我县“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者要求同上条);
4、原云钢厂待离岗中小学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教师资格证者;
5、2005年乡镇机构分流人员,普通中专毕业生或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一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需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试讲)、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八个阶段,具体办法是:
1、发布公告2009年8月12日在县电视台、南召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2009年8月13日至2009年8月30日,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需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时本人须亲自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并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面试费、体检费分阶段收取)。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县城人民路与光明路交叉口北50米路东)
3、考试办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出题办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时间为2009年9月5日上午9:00——11:00时(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满分100分,占总分成绩60%。2009年9月7日公布笔试成绩,9月8日一天接受查分。凡查分个人提出申请,经招聘办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凭身份证、准考证只查阅个人考卷分数合计是否有误。
“三支一扶”毕业生、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后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者,笔试成绩加5分(折合前)。
(2)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职位以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2分钟,试讲15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收看招聘办公告)。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5、体检和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按《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有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6、岗前培训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职业道德、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等。
7、公示聘用对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者,办理上岗手绩。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年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需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
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66880023
南召县政府网站:http://www.nanzhao.gov.cn
监督电话:62038900
南召县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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