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省地质调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由我院组织实施。根据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简介省地质调查院系国土资源厅直属正处级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99年10月,编制234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地址在杭州市萧山区。省地质调查院是浙江省从事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的专业队伍,为省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提供专业基础支撑;承担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要求年龄人数水工环技术岗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质、矿产大专以上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45岁以下3人
三、其他条件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热爱地质工作;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端正;3、身体健康。
四、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地质调查院统一组织。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8月31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508号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组织人事部,邮编:311203;联系电话0571-82671802(联系人:邓先生)0571-82672631(联系人:张小姐);传真:0571-8267118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直接下载《报名表》,手工填写完整并需在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2张及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到公告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五、招聘程序和录用办法(一)考试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如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的3倍,则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1、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80%、公共知识20%,卷面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间拟定于2009年8月,具体时间和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笔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迟到30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三)录用程序、办法1、确定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情况,依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递补人员。2、体检和考察。对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考察。3、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厅党组讨论确定3名拟录用人员,并按规定公示7天。4、录用。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录用手续。(四)其他考察中如发现应聘者在报名时所填个人工作经历、户籍等有关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则不予录用。
六、咨询电话浙江省地质调查院组织人事部0571-82671802邓先生0571-82672631张小姐
附:报名表
浙江省地质调查院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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