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8-8 02:32:28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名财务管理人员公告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为省交通运输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交通事业,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并同时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职称;3、实际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4、年龄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5、毕业专业:财务或会计专业;
二、招聘程序(一)报名时间2009年8月10日--8月18日18时,报名人员下载报名表格(见附件),并将报名表格、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传真至0571-87827433或送达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114室(杭州市梅花碑4号);8月18日18时后不再受理报名。(二)考试1、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2、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面试对象,报名人员不足5名的,则全部进入面试。3、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1、确定1名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2、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如放弃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考察工作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执行;
四、公示、录用1、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交通网站www.zjjt.gov.cn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公示结束后,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2、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姓名和身份证不一致或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考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3、报考人员对在浙江交通网站www.zjjt.gov.cn或招聘单位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7日内向省交通运输厅监察室反映,电话:0571-87813859。联系人:倪子昂、蔡雅清电话:87801623传真:8782743387827433
附:报名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二○○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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