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郑州)2009年公开招聘25名教师公告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系河南省粮食局所属的正处级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5名。现将方案内容公布如下: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
(五)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2007、2008和200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由河南省粮食局监督,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自行组织。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附件1:《2009年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需提交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一式2份(需贴照片);
(2)打印的自荐材料1份;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业绩材料、获奖证书等能证明本人学历和能力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法,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应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交所要求的上述报名材料。
公示报名时间:2009年8月7日至2009年8月13日8:30~17:30。
报名地点: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人事科(地址:新乡市新原路28号)。
咨询电话:0373~5070599。
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笔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师职业相关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将在河南省人事厅网(http://www.hnrs.gov.cn)上公示7天。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技能,包括以下方面:
1.试讲:时间20分钟,应聘者根据指定内容,进行现场讲课,并提交手写教案1份;
2.答辩:时间10分钟,在讲课结束后,评委围绕专业内容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答辩。
3.实操:应聘工科类教师岗位者需加试实际操作技能,应聘文理科类教师岗位者不需加试。
不加试实操的岗位试讲、答辩分别占70分、30分;加试实操的岗位试讲、答辩、实操分别占50分、20分、3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及其它
招聘考试的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相加后的总分计算。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后,由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依据成绩递补,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事厅网站上公示7天。
四、聘用和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其工资、奖金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限为半年(应届毕业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粮食局审核同意并向省人事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新乡市新原路28号地址:郑州市政五街
邮编:453700邮编:450003
联系电话:0373~5070599监督电话:0371~65900466 mam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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