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南省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7月14日至20日报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02〕28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唐政纪〔2009〕10号)决定,特制定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我县基础教育水平为目的,建立科学规范的选拔用人制度,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保证中小学基本教学需要,促进各级教育的健康均衡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
三、招聘计划200名
其中,高中20名(2008年通过“绿色通道”进入唐河县一高中的6名研究生直接占岗录用),初中80名,小学100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二)。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2、高中(职专)教师要求全日制四年以上(含四年)本科(第一学历)及其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要求全日制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全日制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符合前述条件人员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初中、小学教师限唐河籍毕业生,已确定婚姻关系(以结婚证为准)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唐河籍的,另一方也可放宽到唐河籍以外。高中(职专)教师可面向唐河籍外毕业生招聘。
5、申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相一致(持高中教师资格证者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持初中教师资格证者也可申报小学相应学科,反之则不能申报)。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985”院校毕业生,符合招聘专业岗位的,不参加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者,不占招生计划,直接录用。
五、招聘程序与方法
1、教师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2009年7月14日至20日。报考者应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出具无违背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到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以下简称县招教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办公地点:唐河县教育宾馆。
(2)资格审查:由县招教办公室对报名人员交验的有关证件、证明进行审查。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报名者于7月30-31日到县招教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2009年8月3日上午9:00-11:00。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笔试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概论、新课程理念等学科内容。笔试分高中(职专)、初中、小学三个试卷。试卷由外地专家出题、制卷、评卷、登分。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才具有面试资格。
(4)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依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设置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时,按1:1.2的比例缩减岗位计划,空出的计划调整到报录比最高的专业。按1:1.2的比例计算出的面试人数若出现小数时,按取整后加1计算面试人数),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分数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以上几项都相同者,全部进入下一阶段面试)。已确定为河南省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不再确定为此次面试人选。
2009年8月13日-15日由县招教办公室统一组织,分学科组成面试考评小组,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以说课或讲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信息技术教育主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面试范围是:高中(职专)为现行高中一年级上学期教材,其中机电专业为现行《机械基础》教材;初中为七年级上学期教材,其中初中物理为现行八年级上学期教材,初中化学为现行九年级上学期教材;小学为现行四年级上学期教材。
面试时间每人为15分钟,准备时间为15分钟。
初选人员面试合格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按1:1比例确定预录人员名单。(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等时,取面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者,高学历优先;再相同者,师范类院校师资类毕业生优先;再相同者,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笔试、面试按有关规定封闭进行,成绩向社会公布,成绩查询按高招查分规定进行。
2、体检
预录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于8月20日—21日自费到县医院参加规定项目的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规定的项目进行。由县医院统一提供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预录,出现职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总分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合格的预录人员,个人档案在市、县教体局、人事局的分别由县人事局、教体局负责调档。其他人员由县教体局出具调档函,本人负责调取档案,交县招教办公室进行审查。待招教工作结束后将录用人员的档案交县人劳局。
3、公示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以及预录人员名单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人员,由县教体局按岗位及分配方向规划表拟定预设岗位分配方案,提交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劳、财政部门办理编制、工资等手续。入选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签订聘任合同。
六、组织领导
公选中小学教师工作,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人劳局、监察局、财政局、计生委、公安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见附件1)。
招聘工作要自始至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保证招聘质量。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教师的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资格审查和体检政审要实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归县招聘领导小组。
附件:1、2009年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
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2、2009年唐河县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设置表
3、2009年唐河县招聘初中教师岗位设置表
4、2009年唐河县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设置表
附件1
2009年唐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略)
附件2
2009年唐河县招聘高中(职专)教师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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