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 发表于 2009-5-23 00:11:19

长春启动政府机构改革,政府部门由44个减为41个

今日,长春市将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全国市县机构改革尚未启动之时,长春此举,将拉开全国市县机构改革大幕。
         长春“领跑”全国市县
      今启动政府机构改革

      20日,张毅强有了新职务——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在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人事任免决定中,两个局级单位的新称谓,首次映入公众眼帘,另一个是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今日,长春市将召开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全国市县机构改革尚未启动之时,长春此举,将拉开全国市县机构改革大幕。

      时间点
      拉开市县机构改革大幕

      “要知道,在明日上午动员大会召开之前,机构改革仍是个敏感字眼。”在获悉记者采访意图后,长春市编办有关人士委婉地予以拒绝,但他透露:21日上午,长春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具体方案将浮出水面。
      “长春,将拉开全国市县机构改革大幕!”昨日上午,相关知情人士兴奋地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
      这位知情人士介绍,从去年11月起,省编办就抽调精兵强将,开始筹备长春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其间进行了大量的走访和调研,“4月27日,省委、省政府批复了这份方案,目前已报中央编办备案,长春市政府常务会议开会研究了如何落实此事,方案已没有任何改动的余地。”
      在这份方案中,改革后的政府工作部门将由原来的44个减为41个,改革重点领域涉及交通、卫生、人事、劳动等部门,“大部制”的思路贯穿其中。

    改革方向
      简政放权、政务公开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机构改革当中,转变政府职能是核心,简政放权和政务公开是突破口,旨在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提高行政效能,构建符合长春市发展要求、具有大城市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的具体原则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坚持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改革任务
      不该由政府管的移出去

      改革方案对改革的任务进行了描述——“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公众和民生为先的理念,是此次机构改革的一个特色。”知情人士介绍,通过机构改革,将加强对全市经济社会事务的统筹协调,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搭建政府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市、区、街道和社区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

      剥离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

      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是此次机构改革的另一任务。方案指出,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确定政府部门职责分工。
      结合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调整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部门内设业务处室的审批职能一律剥离,交由部门统一设置在政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办公室承担。

      中层领导原则上只减不增

      “改革,历来都要涉及一些人的利益,这次也是一样。”知情人士表示,虽然“三定”方案还要稍迟出炉,但大的原则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对市政府行政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改革后不突破省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根据机构和职能的调整,对现有人员编制进行调整,并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定的部门领导职数。
      “‘三定’方案出炉后,各部门编制和内设机构及中层领导职数原则上只减不增,内设处室的精简比例不低于5%。”

      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

      对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也是此次机构改革中的重要内容,《方案》中表述:今后市直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单独设置实体性办事机构,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对确需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改革特点
      民生工作办 全国第一家

      “改革中有不少创新都具有很浓郁的长春特色。”这位知情人士表示。
      比如长春市政府民生工作办公室,机构改革方案中,该办公室被列为市政府办公厅管理的部门管理机构。将原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承担的民生工作职责,划入民生办,负责全市民生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这位知情人士说:“这是全国第一家,非常有特色,中央编办认为,将其作为一种探索,更利于民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改革方案

      长春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办公厅和工作部门41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副局级建制)两个,初步拟定6月底前结束。

      新组建4个局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将市经济委员会除煤炭、电力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以外的职责、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市经济委员会、市信息产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挂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的牌子。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将市人事局的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外国专家管理有关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将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市客运管理(含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长春市市政公用局
      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道路维修、燃(煤)气管理、城市供水管理职责、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的城市供热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市市政公用局。

      新列入部分部门

      长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保留市民防局的牌子。
      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纳入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个局更名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原名为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
      相应增加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指导住房建设等职责。
      长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原名为长春市广播电视局
      将市文化局的电影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长春市畜牧业管理局
      原名为长春市牧业管理局
      加强畜禽等动物疫病防治管理有关职责。

      加挂4个牌子

      将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挂长春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牌子,调整为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的牌子。将市政府办公厅的金融方面协调服务相关职责,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长春市商务局加挂市经济技术合作局的牌子,加强经济技术合作、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服务职责。
      长春市文化局加挂市文物局的牌子,加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职责。

      不再保留

      长春市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
      将其职责划入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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