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意见重点照顾中低收入者
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意见,分析认为,意见将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收入。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关键看两个比重:一是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二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这意味着对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要进行大的调整。在初次分配中要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的初次分配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在再分配中,要提高居民收入的比重,降低国家和企业收入的比重。而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被多位研究者认为,是规范初次分配领域秩序的主要途径。
其实,自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就已强调着重提高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逐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改革开放后逐渐形成的“金字塔型”收入分配结构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使社会的许多矛盾都从分配领域反映出来。而中等收入者被认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按照统计局的定义,家庭年收入6万元到20万元是中等收入者,而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战略研究”课题则确定“家庭年收入5.37万~16万元、个人年收入3.4万~10万元”为中等收入者的标准。按照这一标准衡量,目前的中等收入者占全国总人口的7%左右。
分析诊断 ,从经济领域来看,收入分配改革可对存量财富进行调整再分配,“但这其中涉及到各个利益阶层,既复杂又敏感,是要真正动某些利益阶层口袋里的蛋糕的改革,难度较大。”
要提高劳动所得占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比重,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资源配置的方向,最好良方是资源向私人资本和中小企业倾斜。同时,要支持其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延伸现代制造业的价值链,向上做原材料采购,做研发设计,向下做物流、做销售网络,做品牌和商誉、做零售就能够创造出吸收大量就业的现代服务业。
分析认为,收入分配中存在的问题,暴露了当前人民群众对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需求的迅速上升与政府供给不足且配置失衡,形成一个突出的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加强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突出的是解决教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这是寻求市场化改革与社会公平“双线”之间“均衡”的关节点。
在国富与民生的关系方面,应通过制度建设,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为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这方面的重点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这是与人的发展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个领域。 {:5_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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