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卓美眼科专家帮你顺利入警
查看: 3083|回复: 25
收起左侧

[历年真题] 谁能告诉我选什么,给我个理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4-21 09:3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110BBS论坛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点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2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000元。事后,某甲分300元给某乙,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中止
  C.构成盗窃罪,但属于犯罪未遂
  D.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发表于 2009-4-21 10: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构成犯罪 因为他属于盗窃罪的团伙犯罪 他之前的配钥匙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而后来因为主观因素放弃了下一步的犯罪,属于犯罪的中止状态。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不知道说的对不对 欢迎评判
站长新浪微博https://weibo.com/494920
关注招警、公务员考试最新考试信息考试动向从关注站长微博起步
点击举报违法不良信息,奖励论坛积金币www.110bbs.com
为响应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110BBS特别推出举报违法和不良信息专帖。
发表于 2009-4-21 1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中止
发表于 2009-4-21 10:24: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止犯
发表于 2009-4-21 10: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既遂
发表于 2009-4-21 10: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行为是属于犯罪既遂  
根据刑法相关解释我记得是二人或2人以上共同预谋犯罪,其中一人中途退出犯罪但未制止该犯罪的发生,视为犯罪既遂    不知道解释的对吗?
我也只是以前看过,偶尔记得一点
发表于 2009-4-21 10: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知道正确答案,谁给一个啊?
发表于 2009-4-21 11: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D       :p319
发表于 2009-4-21 11: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D这是共同犯罪的问题,二人的行为是一个整体,一人既遂,全部既遂
发表于 2009-4-21 11: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做过同类的题,答案好像是d,既遂!
发表于 2009-4-21 11: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既遂吧
发表于 2009-4-21 11: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是既遂了,因为他没有及时阻止他同伙,就像共犯中的自首,一人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只是坦白,他必须主动交代同伙的情况才算自首,因此本题是共犯
发表于 2009-4-21 22: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b
发表于 2009-4-21 22: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1 23: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
发表于 2009-4-23 20:4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3 22: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学到了点
发表于 2009-4-23 22: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啦
O(∩_∩)O谢谢
发表于 2009-4-23 22:5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ngshen2003521 于 2009-4-23 22:56 编辑

D
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其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要成立犯罪中止的,不仅要自己自动放弃犯罪,还必须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否则不成立中止。某乙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某乙由于害怕犯罪得到惩罚属于意志以内的原因。
发表于 2009-4-24 09: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选d.犯罪既遂
发表于 2009-4-24 10: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D.与某甲一起构成盗窃罪既遂
共同犯罪的既遂处理原则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
共同犯罪的中止不是其中某个人的犯罪行为中止而是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发表于 2009-4-24 12: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D  .........
发表于 2009-4-24 13:3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D...
发表于 2009-4-24 2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4-25 15: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止,盗窃罪中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无图版|110BBS ( 豫ICP备2020034528号 )

GMT+8, 2024-11-23 06:55 , Processed in 0.155936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