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灰色肩章老师!!谢谢!
在公安机关所执行的刑事处罚中有一条“暂于监外执行”。书上说“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于监外执行”
请问肩章老师这里的哺乳自己的婴儿难道不受“未满一周岁”的时间限制吗?
如果没有“一岁”时间限制,那么暂于监外执行的时间怎么确定时间长短呢??
谢谢! 看书真仔细呀 顶哈:p325 不会考的那么细致。 太用心了吧:p330:p330:p330:p330:p330 应该为: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监外执行没有固定的时间期限,只要监外执行的法定情节消失,监外执行即停止!
灰色肩章 发表于 2009-4-14 11:07 http://110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学习啦学习啦 非常感谢肩章老师 辛苦啦 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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