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b1919 发表于 2009-4-14 09:35:04

请教灰色肩章老师!!谢谢!

在公安机关所执行的刑事处罚中有一条“暂于监外执行”。
书上说“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于监外执行”
请问肩章老师这里的哺乳自己的婴儿难道不受“未满一周岁”的时间限制吗?
如果没有“一岁”时间限制,那么暂于监外执行的时间怎么确定时间长短呢??
谢谢!

肖仙明 发表于 2009-4-14 10:00:29

看书真仔细呀 顶哈:p325

swz1985 发表于 2009-4-14 10:18:15

不会考的那么细致。

giftpeer 发表于 2009-4-14 10:31:35

太用心了吧:p330:p330:p330:p330:p330

笨的要命 发表于 2009-4-14 14:27:22

应该为: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监外执行没有固定的时间期限,只要监外执行的法定情节消失,监外执行即停止!
灰色肩章 发表于 2009-4-14 11:07 http://110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

支持!

七七 发表于 2009-4-14 16:26:03

学习啦学习啦

lb1919 发表于 2009-4-14 22:37:42

非常感谢肩章老师 辛苦啦

fguang0705 发表于 2009-7-11 00:34:52

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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