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学院2009年人才招聘信息
广西师范学院座落在绿树葱茏、风光旖旎的南国绿城─广西首府南宁。前身是创办于1953年10月的广西教师进修学院。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为一所地方性本科高等师范院校。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标志着办学层次的提升与办学水平的飞跃。2002年,学校以优异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创办于1905年、具有百年师范教育办学历史的前广西南宁民族师范学校并入广西师范学院,扩大了办学空间,增强了学校的办学实力。2009年3月,学校经教育部批准获得第二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建校55年来,学校坚持以改革促发展,艰苦奋斗,不懈追求,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学校已经发展成为规模较大、基础较好、学科专业设置较为合理、实力较强的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明秀、长岗、明阳三个校区,占地面积538908.63平方米,图书总量(含电子图书)212.07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765.79万元。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200多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1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389人;全日制本专科生10000多人、硕士研究生700人、留学生170多人,函授本专科生8300多人。学校设有14个教学系(院),3个公共教学机构,36个科学研究机构,是广西中小学校长培训基地、广西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广西远程教育基地。学校设有43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和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形成了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现有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民俗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有机化学、基础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自然地理学、应用数学、应用化学、区域经济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宗教学、政治学理论、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行政管理、旅游管理、新闻学、英语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等31个硕士点;学校还被列为“十一五”期间广西博士授予权建设单位,并有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有机化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被列为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学科,另有31个学科被列为广西“十一五”期间建设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
目前,广西师范学院正在向多科性、综合化、教学型、富有地方教师教育特色的师范大学的目标奋斗。热情欢迎来自四海八方、有志与广西师范学院一起共同奋斗的各类专业人才!
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成绩优良,普通话好,语言表达流畅。对应聘教师岗位者应具备高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并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对应聘管理岗位者应具备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基本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办文办事能力。
4、仪表端正,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
5、要求具有全国统招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外语一般要求通过国家六级以上考试;计算机要求通过国家二级以上考试,要能熟练应用办公自动化相关软件。
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
从2009年3月至2009年4月底,符合我校招聘计划及条件的人员,可下载《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填写(见附件),另需向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简历(已婚者附配偶、子女等家庭情况);自荐材料(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反映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科研及获奖等情况详细材料);教学、科研情况简介(附本人的学习简历,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任现职以来从事的教学任务,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完成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详细材料,提交1-2篇已发表或待发表的能代表自身学术水平的论文);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各种证书原件在面试时进行核实);进校后的工作设想及对工作、生活方面的要求。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要的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背景、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查通过者转具体用人单位,具体用人单位进一步审核筛选后,原则上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是否列入面试、试讲名单做出决定(招聘岗位数与参加考核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于1:3),并将考核事项通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办法
对应聘教师职位者由各教学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面试和试讲,并依据《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试讲评分表》进行打分。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内容包括面试对象自我介绍和回答考核小组专家提问,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仪表形象、表达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和个人专长等;试讲时间约为3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等环节,考察试讲人员是否具备课堂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通知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人事处在广西师范学院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人事管理权限上报相关部门,经批准后,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聘用合同的签订
受聘人员到学院工作后,由学院法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加盖学院公章。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聘用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待遇
受聘人员在聘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事业单位的初任人员,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具体办法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达到我校人才引进要求和条件的高层次拔尖人才,按学院有关文件规定享受优惠待遇。
聘后管理
聘人员被聘用后,学院根据本单位考核制度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学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到学院工作后,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潘老师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广西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001
电话、传真:0771-3908854
Email:rensc@gxtc.edu.cn
学校网页:http://www.gxtc.edu.cn
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
广西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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