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2009年度人才招聘启事
山东理工大学2009年度人才招聘启事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招聘岗位
2009年度,学校拟招聘56人,招聘专业、岗位数量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能力,符合岗位规定的学历等任职条件。
(四)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招聘方案经人事厅备案后,通过山东人事信息网和山东理工大学网站等有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法
1.应聘材料可邮寄或发电子邮件给人事处和相关专业学院。
2.应聘材料须提供包括个人从本科起的详细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参与研究项目、各类证书和家庭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完后退回。
3.初级岗位硕士研究生的招聘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09年5月20日,中、高级岗位的招聘自公布之日起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
(三)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和相关学院对应聘人员的情况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由学校人事处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其参加学校的考察考核安排。
(四)考察内容和方式
1.中、高级岗位的考察。
经山东省人事厅批准,可采取直接考核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届时学校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的内容包括课堂试讲,本专业范围的学术报告,以及同行专家的提问和交流。
2.初级岗位的考察。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具有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相关部门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具有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课堂试讲不少于20分钟,原则上在笔试2日内完成。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的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具有教授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按应聘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采取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签订聘用合同
通过考察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学校在本校网站上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山东省人事厅备案。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经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学校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学校不予聘用。
四、引进人才的层次和范围
(一)第一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第一学术带头人;
6.“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7.近5年获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人员;
8.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学术论文者。
(二)第二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入选人员等知名学者专家;
2.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近5年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首位人员,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两项首位人员;
4.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被SCI、EI、ISTP等收录20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ISTP、ISSHP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0篇以上;
(三)第三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教授职务或博士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大学及科研机构有工作经历者;
2.近5年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2位人员,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首位人员,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首位人员;
3.近5年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自然科学被SCI、EI、ISTP等收录15篇以上,社会科学被SSCI、AHCI、ISTP、ISSHP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5篇以上。
(四)第四层次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且胜任教学工作、属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具有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经历的博士。
五、引进人才的待遇
(一)第一层次人才待遇。学校根据课题需要配备工作助手;提供安家费20万元;提供住房一套(可租可买,下同;如购买则由学校提供住房补贴30万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文科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二)第二层次人才待遇。提供安家费10万元,住房一套(如购买则由学校提供住房补贴20万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文科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三)第三层次人才待遇。提供安家费5万元,住房一套(如购买则由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0万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文科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四)第四层次人才待遇。提供住房一套(如购买则由学校提供住房补贴5万元);提供理工科科研启动经费3万元,文科科研启动经费1万元。
(五)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四、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山东理工大学人事处
邮编:255049电话:0533—2782311传真:0533—2780019
E-mail:rshch@sdut.edu.cn联系人:张老师
附:山东理工大学2009年度人才招聘计划表
http://www.sdut.edu.cn/info/20090330.htm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