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
本帖最后由 lb1919 于 2009-3-14 18:07 编辑公安派出所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有行政拘留权吗??
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呢??
书上P89“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当然有咯~ :p319 :p325 :p319 当然有了,只不过在所领导批了后还要找县级机关法制科及领导批而已 :p324 当然有了,只不过在所领导批了后还要找县级机关法制科及领导批而已
5692215 发表于 2009-3-14 13:53 http://www.110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
也就是说公安派出所自己是没有行政拘留权的是吧??
也就是说公安派出所自己是没有行政拘留权的是吧??
lb1919 发表于 2009-3-14 18:05 http://www.110bbs.net/images/common/back.gif
是萨派出所只有当警告或则罚款在200元以下才能自己裁
所以现在的治安案件在现实中都还有局裁案件和所裁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一条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很明白的啊! 司法实践和理论上有时候不一样啊
所以想确认下嘛 以书本上为准了 以教材大纲为主 老师的意思是可以查处 但是不能决定处罚是吧? 踩一下!继续学习! 派出所可以开出警告和500元以下的罚款 记住了 纯属来学习 呵呵呵 我也问问:有许多决定权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这个“县级以上”包不包含"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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