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2009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方案
为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根据厅直单位人员需求情况,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毕业生,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2、应聘厅直单位岗位,应为择业期内的毕业生;
3、应聘厅直单位的临床专业人员,应为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博士优先),基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生源不足的岗位条件可适当放宽。
4、应聘厅直单位非临床专业人员须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招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5、岗位应聘条件以公布岗位为准;
6、年龄30岁以下(博士可适当放宽)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
2、报名采用电子信箱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招聘方案、厅直单位招聘岗位需求同时在河南省卫生厅及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
3、报名时间:从2009年2月17日~2009年2月27日,共10天,每天公布每个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
4、确认办法:符合应聘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基础学历、学位证,最高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原件)等原件到指定地点集中现场确认。确认的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5、确认时由本人填写《河南省卫生厅2009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考试登记表》,并在指定地点现场照相。
6、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7、选报岗位无考试题库的,指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按选报岗位单独排序。
(二)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个别专业性较强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招聘比例。
(三)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
2、公共岗位采用书面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与科学发展观、法律知识、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
3、卫生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考试,考试科目见河南省卫生厅2009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考试目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省卫生厅及各用人单位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工作在省卫生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厅直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进行。特殊工作岗位按卫生行业相关要求进行。
体检工作在省卫生厅的指导监督下,由事业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均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六、政审与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并上报省卫生厅。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通知毕业生本人。毕业生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纪律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毕业生,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凡发现假文凭、假学历、虚报年龄等问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报考招聘资格。
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附件:
附件1:河南省卫生厅2009年厅直单位招聘毕业生计划.xls
附件2: 河南省卫生厅2009年厅直单位招聘毕业生考试目录.xls
附件3:河南省卫生厅2009年厅直单位公开招聘毕业生应聘报名表.doc 谢谢楼主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