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9-1-14 10:03:24

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

我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采取统一集中的方式进行。
  体检集合时间:2009年1月11日(星期日)上午7:00。
  体检集合地点:深圳市体育馆南门(福田区笋岗西路市体育中心东南角)。
  二、 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达指定的地点集合。
  (二)考生集中到达体检地点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地参加体检。签到后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 “职位编号”、“排名”、“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栏目,交工作人员审核(届时依据样表格式填写)。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考生到交费处交体检费350元。交费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和B超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交表。
  三、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录用资格。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将取消体检和录用资格。
  (三)凡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该考生体检和录用资格;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严肃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注意空腹抽血和B超后才能进食。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和《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7〕192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体检结束后请考生保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考生于2009年1月15日可在深圳市考试指导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体检结果。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人事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考试总成绩公布
  
   深 圳 市 人 事 局   二○○九年一月八日

wangdi 发表于 2009-1-14 11:22:11

俺没有考,俺就想考河南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深圳市2008年下半年招考人民警察考试总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