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作色铸警徽—— 记确山县交警大队走马岭中队队长孙艳东
“十佳民警”、“先进个人”、“优秀人民警察”、“青年岗位能手”、“河南省公安厅个人一等功”、“全国公安系统抗雪救灾先进个人”,短短十余年,荣誉接踵而至,一个优秀的团队——确山县交警大队走马岭中队,以及这个团队的领军人物——中队长孙艳东,逐渐为人们所熟知。 春去秋来,岁月流转,从警10余载,孙艳东把自己的青春、智慧和汗水献给了神圣的公安事业,把理想和信念融进了对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无论战斗在哪个岗位,他都以勤恳务实的工作态度,默默无闻的奉献精神和严于律己的人生准则激励着身边的每一位战友,用自己平凡、忠诚、朴实的言行谱写了一曲雄浑激越、催人奋进的奉献之歌。“只有加倍地付出,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警察”
1998年,警校毕业的孙艳东被分配到确山县杨店派出所工作,凭着在学校所掌握的理论知识和在基层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很快他就成为杨店派出所的业务尖子。2002年3月,鉴予孙艳东同志工作能力和出色的表现,局党委任命他为杨店派出所副所长。
2004年,孙艳东调到确山县交警大队任城关中队中队长后,他认真对照交通管理岗位的练兵标准和目标,精益求精,学理论、学法规、练技能、练体能,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真正做到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了一个平安的梦想,他曾多处演讲,进行安全宣传。为让学生从小就树立交通安全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他主动和附近的学校联系,精心组织讲课材料、上交通安全课,实验小学、回族小学、县二初中都曾留下过他讲课的身影……学生家长说孙艳东是“穿警服的园丁”,孩子们亲切地称他为“安全叔叔”。
“对于交警来说,降事故,保安全,促畅通才是硬道理”
他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2007年9月,孙艳东被任命为县交警大队走马岭中队中队长后,始终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来从事执法工作。对违法人员,他注重在工作中摆正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从不以管人者自居态度生硬,盛气凌人。而是把热情服务寓于严格执法之中,在文明执法的同时,不忘服务人民的宗旨。
今年1月,在遭遇50年不遇的冰雪灾害,高速路相继封闭,107国道成为驻马店联系南北的唯一交通大动脉时,孙艳东本着宣传、教育、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三个“加强”的工作方法,及时制订了中队交通应急方案,提前做好融雪防滑材料和设备,带领民警坚持24小时值班备勤,昼夜徒步巡逻疏导交通,没有发生一起严重的交通堵塞,没有发生一起轻微以上的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一个人员伤亡。由于成绩突出,2008年3月孙艳东被省公安厅授予“个人一等功”称号。
“当警察心中就要装着百姓”
孙艳东同志对违法犯罪分子无比憎恨,对人民群众却无限热爱。在工作中,他结合本职工作,满腔热情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
在县交警队任城关中队中队长的时候,孙艳东搀扶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过马路和引导放学回家的小学生安全过十字路口的镜头成为确山县交警队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在今年1月罕见的冰雪灾害之际,孙艳东在中队设立了“司机之家”,在确保路段安全畅通的同时,为临时滞留的司乘人员提供休息场所,仅20天时间,就为过往司机、行人无偿提供方便面42件,棉衣28件,救助过往人员152人,无一名过往的司乘人员挨饿受冻。
“只有大‘家’过好了,小‘家’才会更好”
自古忠孝难两全。对待自己的家庭,孙艳东常常有一种难言的苦衷。他常说:“我爱自己的母亲,却未尽到一个儿子的孝心,我爱自己的妻子,却不能做一个称职的丈夫,我爱自己的女儿,却不能给女儿精心的呵护。”在今年1月的抗击冰雪灾害中的一天下午,孙艳东接到电话得知母亲接女儿放学回家时摔倒在路边被人送往医院,挂断手中的电话,深知正是抗击冰雪保畅通关键时刻的孙艳东硬是没有回家。任务结束后,当满脸倦容的孙艳东赶到医院,看着病床上的老母亲,这位“不孝顺的儿子”、铁打的汉子再也忍不住了,他流下了内疚的泪水……
这些年来,谁也记不清孙艳东巡逻了多少个日夜,谁也记不清他为群众做了多少件好事,然而苍天记得,有日月可以作证,孙艳东每天都在实践着自己的入警誓言,让警徽更加绚丽、光彩夺目。
丹心映金盾,热血铸警魂。红绿灯下的路还很漫长,相信年轻的孙艳东一定会拼搏进取,让青春闪光,继续他那如虹的生命。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