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08-12-24 09:53:25

湖北省2008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总分:50分(按100分折合计算,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分别按40%、40%、20%计算)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按单科100分计算)。
考生达不到公布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按报考职位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面试人选。
另:从即日起,考生查分信息将增加“职位代码”,请考生认真核对,如有疑问,请于2008年12月25日前将更正申请传真至省公安厅政治部027-67122160。
湖北省人事厅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猫猫小警 发表于 2008-12-25 0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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