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xuelin 发表于 2008-10-4 11:55:36

★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接收200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P>★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接收200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BR>★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接收2009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P>
<P>武警边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公安部直接领导管理的现役部队,主要担负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沿边沿海地区安全稳定,开展出入境边防检查,打击边境地区和海上走私、偷渡、贩枪、贩毒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等重要职能。<BR>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隶属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同时接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是一支英雄倍出的部队,涌现出了被国务院、中央军委授予“模范边防检查站”荣誉称号的红其拉甫边防检查站,“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十大边防卫士”、一等功臣阿巴米斯林等一大批英雄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多年来,总队在部队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中,十分注重引进各类人才,先后从区内外院校接收了两千余名应届毕业生充实干部队伍,并根据人才成长和发展的规律做好对他们的培养、使用和提高工作,一大批入伍大学生干部脱颖而出,成为部队建设和边防工作的骨干。<BR>我们热忱欢迎志愿献身祖国边防事业的优秀毕业生加入到武警新疆边防部队的行列来,在边防的广阔天地里大显身手,建功立业!<BR>接收范围:接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远程&lt;网络&gt;教育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国&lt;境&gt;外学习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等一律不予接收)。<BR>主要招收男生。<BR>基本条件:①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志愿献身公安边防保卫事业,是共**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②学习成绩良好以上,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③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裸眼视力不低于4.6)④年龄:硕士研究生29岁以下,本科生24岁以下,大专生22岁以下,少数民族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放宽2岁。(截止2009年8月31日)。⑤学历:公安专业大专以上,其它专业本科以上。<BR>接收专业:1、法学类45名(法学、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等);2、教育学类10名;3、文学类37名(汉语言文学、外语类、新闻学、艺术类);4、理学类10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5、工学类20名(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土木工程、刑事科学技术);6、医学类15名(主要是临床医学);7、管理学类5名;8、哲学类2名;9、历史学1名;10、公安专科20名。<BR>重点招收以上专业品学兼优,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大学生。<BR>使用方向:接收毕业生入伍后培训6至10个月,培训结束后分配到新疆10个边境地州公安边防部队所属的基层单位工作。<BR>待遇:学生入伍后即享受军人待遇,家庭享受军属待遇。一年见习期满后,大学专科生定正排职,授予武警少尉警衔;本科生定副连职,授予武警中尉警衔;硕士研究生定正连职,授予武警上尉警衔。<BR>接收程序:①报名。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国统一招生录取新生登记表(学校招生办复印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原件(教务处打印并盖章)、个人自荐材料(包括外语、计算机等级及其它各种证书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一并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处(同时将包括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毕业院校等个人基本信息发送到<A href="mailto:gzqseeker@163.com">gzqseeker@163.com</A>),报名时间从2008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②参加公安部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考试,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上旬;③组织初选对象进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和政审,时间安排在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3月初;④签订协议;⑤入警报到;⑥入警培训(2009年9月);⑦批准入伍;⑧见习期满后,定职授衔。<BR>要求:1、报名对象要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档案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资格;<BR>2、所有被接收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测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和政审,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未参加统一测试的均不列为接收对象。</P>
<P>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团结路1551号(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邮政编码:830001;<BR>联系电话(0991)8512114或8512117;传真(0991)8512117。<BR>E-mail:gzqseeker@163.com<BR>联系人:吴军副处长、郭忠群干事<BR>本文转载于QZZN,出处:http://bbs.qzzn.com/read-htm-tid-9994631.html</P>

坚持梦想 发表于 2008-10-4 12:03:10

可惜我都超龄了:'(

chss 发表于 2008-10-4 13:42:02

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独立学院、民办院校、远程<网络>教育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委培、自费、自学考试毕业生,国<境>外学习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往届生、中专起点大专生、专升本、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或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休学超过半年和受过处分的毕业生等一律不予接收)。

杨政110 发表于 2008-10-4 14:48:17

只可惜自己没机会了啊

汲湘 发表于 2008-10-4 15:12:22

歧视政策!抗议!

1352356 发表于 2008-10-4 19:32:03

没资格啊

eastsuper 发表于 2008-10-5 12:47:37

部队一直都是要求这么严 哈哈

edward 发表于 2008-10-14 21:43:05

太远了啊。。。而且这么严格。。。。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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