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2008年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公告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意见》(宛发16号)要求,2008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到13个县市区农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选聘数量和资格条件
2008年计划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选聘“大学生村干部”1347名。其中卧龙区28名,宛城区20名,方城县130名,社旗县119名,唐河县173名,桐柏县114名,新野县26名,邓州市128名,内乡县92名,淅川县201名,西峡县75名,镇平县97名,南召县144名。选聘人数与报考比例应不少于1:2,达不到1:2,按1:2比例缩减选聘人数。
选聘对象为30周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到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基本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具体的选聘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农村工作,有带领群众奔小康的热情和信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扎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身体健康;
3、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聘;
5、注重选聘少数民族干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被判刑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故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村干部职务的。
二、选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户口原籍不在南阳市的报名人员到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户口原籍在南阳市的报名人员到原户籍所属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报名。(各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表2)
报名者须填写《南阳市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附表1)一式3份,于2008年9月1日—9月25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其中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须持相关证明,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的报名者须持组织推荐证明。
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及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分别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10月7日— 8日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10月9日上午9:00—11:30,报考人员在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进行笔试。笔试题型为客观题,行政职业能力测试部分占50%,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占30%,农村基础知识部分占2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由各县市区组织,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根据各县市区选聘名额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选聘单位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情况,可从报考其他单位,因笔试成绩没能进入面试且同意调剂的考生中调整选聘。
硕士研究生以上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名单,直至取满聘用人数。10月18日—19日由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体检。体检后如有名额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选用。
考察:10月20日—24日,由各县市区“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4、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通过媒体或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后由各县市区与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签订选聘合同。
三、任职及待遇
1、“大学生村干部”的任职,由所在乡镇根据党内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正式党员,根据情况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委员或书记助理等职务;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或依法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有条件的实行交叉任职。
2、经考察特别优秀、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符合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条件,且所在村没有合适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按照规定程序选举为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
3、“大学生村干部”在村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
4、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按照大专生850元,本科生900元,研究生950元(均含“三金”)确定本年度月生活补贴,以后按有关规定提高补贴标准。
5、根据到村任职情况,可发放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
6、在村任职满3年后经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免除办法按省有关文件执行)。
7、对任职满3年并且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干部”,可以通过一定程序提拔为乡镇领导干部。
8、符合条件报考公务员和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按照豫办16号文件规定采取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
9、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其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10、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与今后任职单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年限合并。
1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
12、户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中心。
13、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南阳党建网(http://www.nydj.org.cn)和南阳市人事局网(http://www.nyrsj.gov.cn/)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选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为 0377-633993181333363811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8南阳村官群6912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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