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歌舞剧院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四川省歌舞剧院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川人发〔2007〕43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省文化厅批准,四川省歌舞剧院公开考核招聘4名在编正式艺术表演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歌舞剧院在本院网站并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四川省文化厅网站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歌舞剧院成立于1952年9月,其前身为四川省人民剧团,1953年更名为四川省民族歌舞团,1958年更名为四川省歌舞团,机构规格为县处级。1985年改团建院,隶属四川省文化厅,下设歌舞团、歌剧团、四川交响乐团、[天姿国乐]团、声光演艺中心、艺术营销中心、四川歌舞大剧院和艺术学校等多个艺术生产经营实体,汇聚各类艺术人才300余名。建院50余 年来,培养造就了众多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曾荣获国际金奖、中宣部和四川省“五个一工程”奖、文化部“文华大奖”和“文华新剧目奖”、中华民族二十世纪舞蹈经典作品“金像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作品金奖、银奖、全国舞蹈比赛创作、表演金奖、银奖、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作品金奖、银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提 名奖”及“巴蜀文艺奖”等多项殊荣。剧院不断加强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多次赴全国各地巡回演出,并成功出访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为宣传中国和四川、弘扬巴蜀优秀文化做出了重要贡献,被誉为“天府之国的明珠”、“巴蜀艺苑的奇葩”,受到党和人民的高度赞誉。
二、招聘事宜及具体条件
(一)本次考核招聘被聘用人员属国有事业单位在编正式职工,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及编码 招聘人数(4) 岗位应具备专业要求
民族音乐剧团
100001 民乐演奏员
(古筝、二胡、唢呐)
交响乐团
100002 弦乐演奏员
(大、中、小提琴)
限女2名
(不细分类别,
取前两名)
男女不限2名
(不细分类别,
取前两名)
全日制普通艺术院校毕业生,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艺术专业技术人员。女1.60米(含)以上,形象气质佳,身材匀称;男 1.70米(含)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业务能力强。有舞台表演经验者、有特长者优先。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4、年龄在30岁以下;
5、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学籍、辞退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及缴费
(一)本次考核招聘同时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成都市西大街97号四川省歌舞剧院人事科。须由本人亲自报名。
(三)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招聘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歌舞剧院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16K。
(四)报名时间从2008年8月18日起至2008年9月5日止。
(五)此次报名不收报名费,相片和资格均不进行初审,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打印《四川省歌舞剧院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体检和政审
(一)资格审查
1、2008年9月8日上午9︰00在四川省歌舞剧院考场进行报考者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四川省歌舞剧院公开考核招聘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2份(须有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和复印件1份;
③本专业最高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和复印件1份;
④自荐材料1份。
2、资格审查合格者于9︰30进行专业现场考核。
(二)本次考核招聘只进行专业知识考试。
(三)由四川省歌舞剧院组织不少于3名副高资格、2名正高资格的专家作评委,实行现场书面打分;计算平均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时间为20分钟。
(四)考试内容:
1、民乐演奏员(古筝、二胡、唢呐):
①目测:自我介绍(形象、举止、谈吐);
②基本功:发音、音准、节奏、音阶;
③无伴奏传统乐曲(任选一首);
④近、现代中或大型曲目(任选一首);
⑤视奏(五线谱):考生现场抽题;
⑥特长:(本专业外)其他乐器演奏技能、舞蹈、演唱、表演、主持、英语口语等任选。
2、交响乐弦乐演奏员(大、中、小提琴):
①目测:自我介绍(形象、举止、谈吐);
②基本功:发音、音准、节奏、音阶;
③曲目:(1)巴哈无伴奏(任意一首);
(2)奏鸣曲等一乐章(任意一首)或协奏曲(古典浪漫时期任意一首);
④乐队困难片断视奏:考生现场抽题。
(五)未按规定时间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由我院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执行。由我院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如所有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体检时间、医院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可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十)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十一)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确认。对考核和复查、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公示
(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省歌舞剧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文化厅以及本院网站上公示。
(二)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三)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拟聘用的,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省文化厅及本院网站上公告,同时由我院报省人事厅、省文化厅审核。审核确认后,凭省人事厅的确认通知,由我院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
(二)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三)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艺术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四)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事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为 保证本次考核招聘人员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我院将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监察厅有关违反考风考纪的规定进行严 肃处理。
八、现场报名咨询电话:
四川省歌舞剧院人事科: (028)----86248496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28)----86740303 86514038
监督电话:
省人事厅监察室:(028)----86741450
省文化厅纪检俎:(028)----866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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