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陌落.亽゛ 发表于 2012-8-19 19:17:52

zhh0000000000 发表于 2012-8-19 18: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题A,合同仅对合同双方发生效力,第二题感觉答案是D,不过资料答案是A就有些费解了!

我也是这样想的{:5_556:}

M。陌落.亽゛ 发表于 2012-8-19 19:19:09

myself338 发表于 2012-8-19 18: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试卷给的答案是AA……我做的试题是某图的,看的讲义是某佳的,怎么办?

错答案很多,你要慎重了,遇到有争议的,多看讲义。。。

myself338 发表于 2012-8-19 19:20:58

M。陌落.亽゛ 发表于 2012-8-19 19: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题是A    这是讲义上的原话,你看看书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这是某佳讲义上的原话。
撤销权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务人为被告,受让人与受益人为第三人。这是某图讲义的原话。
所以我纠结啊。

myself338 发表于 2012-8-19 19:22:34

M。陌落.亽゛ 发表于 2012-8-19 1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二题选 D都有优先购买权,但共有人的优先权要优于承租人。。。

某图出版的预测试卷,答案说承租人王某没有优先购买权……

﹏纠结的梦想 发表于 2012-8-19 20:38:12

楼主纠结啥,答案正确,第一题不解释了。第二题参考合同法223条的规定,看清楚,是房屋,而你题目说的是砖窑。砖窑和房屋是两个概念

长虹 发表于 2012-8-19 21:28:47

呼一字 发表于 2012-8-19 18: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哥们你第二道错了

哥们、那是第一道、受教啦{:5_550:}

Isyao。 发表于 2012-8-19 21:37:01

AA
第二题可以在书上找,选A没问题

律政飞鲨 发表于 2012-8-19 22:09:14

首先看一下第二题,这道题主要是考察民法理论。张、李二人按份额共有,共有属于物权的范畴,这个没有疑问吧?张、李二人后将砖窑出租给王某,签订的是出租合同,合同属于债权范畴。根据民法理论,物权优于债权。同理,物权优先权优于债权优先权。这个问题,在最高院发布的城镇租赁合同的司法解释上有详细解释

律政飞鲨 发表于 2012-8-19 22:09:52

那么,就很明了了,第二题选D

律政飞鲨 发表于 2012-8-19 22:18:04

那么第一题,债权人请求撤销的是债务人和受让人的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合同。所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为第三人了

夜‘未央 发表于 2012-8-19 22:29:40

﹏纠结的梦想 发表于 2012-8-19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纠结啥,答案正确,第一题不解释了。第二题参考合同法223条的规定,看清楚,是房屋,而你题目说的是砖窑 ...

{:5_552:}不错不错

丫丫草 发表于 2012-8-21 17:51:19

看看 吧

不爱红妆爱武装 发表于 2012-8-21 17:56:03

A   A   
第二道题很简单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仅限于房屋租赁,题中这是煤窑,所以不适用这原则,王某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酣の颖 发表于 2012-8-21 22:18:16

必须AD   没有争议的

吾本布衣 发表于 2012-8-22 01:35:40

AD 张和李是合伙人 李有权优先购买 并且李某可以对张某对王某的交易提出异议 甚至不允许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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