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宁夏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公告解读
随着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简章的出台,标志着新一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机关招考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帮助考生及时掌握考试信息,教育专家在第一时间对宁夏招生简章进行深入解读,帮助考生做好备考工作。 一、招录人数减少,考生录取压力加大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招录名额共142名,与往年相比,招录人数有所下降。
其中法院系统由70人降至32人,录取名额缩减了一半,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三项则互有增减,变化不大。
面向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招录人数为78人,与去年125人的标准相比,明显的降低了对应届毕业生的需求量。
在办学层次和学制方面,专科、本科二学位、法律硕士中,只有专科教育录取人数由85人降至55人,说明此次宁夏对基层政法机关招录人员的培养要求偏向于高学历。
由此可见,2012年宁夏政法机关招录考试的竞争程度进一步加剧,报考者要仔细考虑自身的条件及岗位需求,有选择性的合理报名。
二、培养模式、招考对象要注意
本次宁夏招考仍然分为三个类别,分别为专科、本科和硕士: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培养模式,招考对象主要针对:入伍前为宁夏户籍的已退役士兵;法院系统专科双语试点班面向宁南山区九县(区)的已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优秀青年、村干部招考。
(二)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
本科教育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
以上两个层次教育模式招考对象为: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和区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2012年9月30日前在宁服务期满两年(同一服务项目)并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的“三项目”人员(即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三、报考基本条件放宽年龄限制
此次宁夏基层政法机关招录人员中,除退役士兵、应届高中毕业生、优秀青年、村干部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三项目”人员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外。其他人员的年龄限制放宽到了18至35周岁(1977年7月31日至199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四、资格审查环节新增“体能测评”
2012年招录考试报名的资格审查环节增加了“体能测评”一项,规定“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先在网上报名,之后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确定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统一组织进行。
公告中明确规定只有体能测评合格者,才能通过资格初审,确认报考资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需在报名截止之前改报其他职位。所以,教育专家提醒各位考生“体能测评”的增加意味着考验将更加严酷,考生应提早进行体能训练,以免因体测环节出现失误而错失良机。
五、个别招考职位开考比例由5:1降低为2:1
为确保招录计划的落实,笔试开考比例(同一职位报考人数与该职位招考名额之比)一般为5:1。对于定向招考职位和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以及宁南山区九县(区)招考职位,此次招录考试适当降低了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最低仍不得低于2:1。
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或取消招考名额。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缴费截止后3日内。
因此,教育专家提醒考生在报名期间要随时关注自己所报考岗位的报考情况,若所报职位的开考比例不达标,要及时关注报考信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以免错失报考机会。
六、少数民族、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继续享受加分政策
针对宁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简章规定,回族考生在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可加10分。同时,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可加10分。
此次招考加分政策充分体现出政府对少数名族考生的优惠照顾,以及对高学历人才的重视,积极鼓励具有较高学历的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基层政法干警。
友情提醒: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8月22日24:00
报名网址:http://www.nxpta.gov.cn
体能测评时间:8月16日至18日
缴费时间:2012年8月25日24:00前
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8日至14日。
笔试时间:
9月15日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综合(专科层次)
民法学(本科层次)
9:00-12:00 专业综合Ⅰ(法律硕士)
14:00-17:00 专业综合Ⅱ(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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