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shaohua 发表于 2008-7-14 15:42:40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简章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践中施展才华,经区委、区政府同意,面向潍坊市公开选聘2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寒亭区户口毕业生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

  6、身体健康。

  潍坊市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届和往届大学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选聘程序

  1、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党员证明(或学生干部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寒亭区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村任职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鲁价费发211号)。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5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 潍坊市寒亭区人事局五楼会议室(寒亭区益新街651号)。

  领取准考证时间:2008年7月20日-21日。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及相关知识,按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工作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农村基层工作的适应程度,全部聘请外地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将张榜公布。

  笔试时间为7月24日,上午申论,下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另行公布。

  4、体检和考察。组织人事部门依据考生总成绩,按计划录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执行。体检合格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5、聘任。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聘任人选,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

  三、任职和待遇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聘任期为两年,由区组织人事部门落实工作岗位。是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本地新录用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2、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人事档案由寒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免费代管;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

  4、聘任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优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继续留任,也可选聘到农村社区工作;经组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任合同。

  5、聘任期满后,被寒亭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条件人员确定工资。

  四、使用管理

  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负责。区组织人事部门与选聘大学生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聘任期间,镇街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使用。

  以上由寒亭区委组织部、寒亭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7279229

       0536-7251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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