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题~~求解答~~
甲已满18岁,在校大学生,无经济来源,在校期间向乙借款6万元,后无力偿还,由谁来偿还这笔债?A 甲 B 乙 C由 甲与甲父亲负来年代责任 D 由甲父亲现行垫付
答案是A 但我觉得是D因为虽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无经济来源,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责任。不是么~
法律规定 已满18岁的公民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债务应当由甲承担 哪里规定完全行为能力人无经济来源的话,要其原监护人承担责任啊呵呵,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其完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并且完全自己承担责任,就像法人一样,不需要股东承担责任,因为法人是有独立责任承担能力的 D 由甲父亲先行垫付
根据《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161条第2款。
谢谢,我也觉得是D 父母先行垫付的只有一种情况,就是侵权行为!!! 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违约责任。违约致害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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