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明光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推动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明光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组织领导教师招聘工作在明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监察局、编办、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领导和指导招聘工作。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三、招聘岗位计划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一:《2012年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生)。7、教师资格和学历条件(1)高中(含职高)教师为师范类或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职高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被聘用后2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2)初中教师为师范类专科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3)小学教师为师范类或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4)幼儿园教师为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五、招聘程序和方法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一)信息发布招聘公告于7月20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先锋网、明光电教网、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下合称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二)报名及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8月4日(双休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在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明光市龙山东路1号,原四中)。咨询电话:0550-8153630,0550-8151525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毕业证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所在学校盖章的“2012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含2012年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服务期满二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服务期满未取得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市、县两级服务基层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应聘人员须填写《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二),签署诚信承诺意见。报名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反面注明报考学段、学科、姓名)。4、应聘人员按招聘学段和学科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段学科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学科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2:1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于8月5日工作时间到明光市教育局人事科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学段学科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7、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2年8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三)笔试1、笔试科目。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课》(卷面分为10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各为一份试卷,卷面各为50分)。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和《幼儿卫生学》(三科合一卷,卷面分为100分)。2、笔试内容。①专业课:普通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普通高考大纲内容;职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对口高考大纲专业课内容;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纲要内容。如报考学科高考、中考不设考,则高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高中教材内容,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初中教材内容。②教育学、心理学:普通高中、职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本科层次教材,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科层次教材。③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其科目相应内容。3、笔试时间和地点。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笔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上午8:00-9:30《教育学》、《心理学》;10:00-12:00《专业课》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时间:2012年8月11日上午10:00-12: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笔试成绩为《专业课》(占80%)、《教育学》与《心理学》(占20%)合成成绩。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为《幼儿教育学》(占35分)、《幼儿心理学》(占35分)和《幼儿卫生学》(占30分)的实际考试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报考体育、音乐、电子技术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岗位的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5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如对笔试成绩有疑问,需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填表登记,登记查分时间和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网站通知。查分结果如与原公布笔试成绩有变动,将在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本人。(四)面试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2、面试人员的范围。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程序。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上课的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4、面试内容:普通高中和职高为高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初中为初一年级下学期教材,小学为三年级下学期教材,幼儿园为中班程度的教学活动内容。5、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网站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6、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80元。(五)考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30%。合成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六)体检和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的最终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学段、学科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课》成绩高低排序;《专业课》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网站通知。考察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报考学段和学科,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填报志愿择岗时间和地点在网站通知。对体检、考察或择岗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相同学段、学科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明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从考试、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市教育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六、纪律与监督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察局举报中心:8022013;教育局监察科:8158442)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81536300550-8031858附件一:《2012年明光市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二:《明光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明光市教育局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日附件一2012年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总数151人一、明光中学(4人)高中数学(3人)、高中物理(1人)二、普通高中(4人)学科物理化学生物合计
二中11
2
三中
112
合计1214
三、明光职高(3人)电子技术应用(1人)、音乐(1人)、汽车检测与维修(1人)四、明光幼儿园(3人)学前教育(3人)五、初中(33人)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体育合计
潘村中学
1
1
包集中学1
1
横山中学1
1
三界中学
1
1
嘉山集中学
1
1
三关中学
1
1
涧溪中学
2
2
鲁山中学1
1
2
涝口中学
11
2
自来桥中学
1
1
大郢中学
1
1
津里中学
1
1
旧县中学1
1
2
司巷中学
1
1
古沛中学
1
1
13
高王中学
1
1
紫阳中学1
2
3
太平中学
1
1
柳巷中学1
1
2
浮山中学
11
2
泊岗中学
11
13
合计651064233
六、小学(104人)
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体育合计
实小21
附件二: 明光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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