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州2008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青海省海北州2008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缓解全州教育和卫生等行业人才紧缺问题,经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93名。其中:教师6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统计专业技术人员2名,畜牧兽医6名,律师辅助员2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仅限于海北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和农牧民直系子女中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报考者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2008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学历证明参加报名,但必须在正式聘用批复下达之前提交相关学历证书原件。
3、考生户籍落户于本州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前。
三、报名及考试
1、相关证件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服务基层证明、有关资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9日至6月15日。
报名地点:州人事考试中心。(西海镇商业巷31号)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08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两个科目。
(2)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能力和考生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等。
四、相关政策照顾
1、对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照顾分5分;
2、对参加本州乡镇及村一级的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见习生、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照顾分5分;
3、对参加本州州、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志愿者、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照顾分3分;
考生同时具备上述几个条件者,可享受累计照顾分,但最多不得超过6分。
五、未尽事宜详见《海北州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可到州人事考试中心、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州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0—8645669
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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