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q8899 发表于 2008-5-31 15:26:47

青海省海北州2008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青海省海北州2008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缓解全州教育和卫生等行业人才紧缺问题,经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93名。其中:教师63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统计专业技术人员2名,畜牧兽医6名,律师辅助员2名。
  二、公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仅限于海北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和农牧民直系子女中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报考者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2008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院校学历证明参加报名,但必须在正式聘用批复下达之前提交相关学历证书原件。
  3、考生户籍落户于本州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6月30日前。
  三、报名及考试
  1、相关证件
  考生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服务基层证明、有关资格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08年6月9日至6月15日。
  报名地点:州人事考试中心。(西海镇商业巷31号)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初步定在2008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内容为:综合理论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两个科目。
  (2)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能力和考生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及实际操作水平等。
  四、相关政策照顾
  1、对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照顾分5分;
  2、对参加本州乡镇及村一级的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见习生、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照顾分5分;
  3、对参加本州州、县直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志愿者、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照顾分3分;
  考生同时具备上述几个条件者,可享受累计照顾分,但最多不得超过6分。
  五、未尽事宜详见《海北州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可到州人事考试中心、各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州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970—8645669
  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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