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236380 发表于 2012-7-7 18:43:12

民法高手进啊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不明白。

caoziyi971105 发表于 2012-7-7 19:54:23

应该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后履行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szh19890804 发表于 2012-7-7 19:56:19

断章取义

Q溜溜Q 发表于 2012-7-7 20:04:51

你给那么一句神仙也不敢下结论,得整道题都列出来!

Em_丶艹帽ル 发表于 2012-7-7 20:29:11

...................

Em_丶艹帽ル 发表于 2012-7-7 20:29:27

.

雷雷19891104 发表于 2012-7-7 20:31:18

┎┚卟╃謧 发表于 2012-7-21 10:11:45

本来100元的东西你一元钱卖给别人,你说有猫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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