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1236380
发表于 2012-7-7 18:43:12
民法高手进啊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不明白。
caoziyi971105
发表于 2012-7-7 19:54:23
应该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后履行的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szh19890804
发表于 2012-7-7 19:56:19
断章取义
Q溜溜Q
发表于 2012-7-7 20:04:51
你给那么一句神仙也不敢下结论,得整道题都列出来!
Em_丶艹帽ル
发表于 2012-7-7 20:29:11
...................
Em_丶艹帽ル
发表于 2012-7-7 20:29:27
.
雷雷19891104
发表于 2012-7-7 20:31:18
┎┚卟╃謧
发表于 2012-7-21 10:11:45
本来100元的东西你一元钱卖给别人,你说有猫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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