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的前身是隶属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的华北航天工业学院,1999年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本科学校。学校现有特殊需求专业硕士点2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18个,全日制在校生约12000人;有教师550余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400余名,具有高级职称的210余名;建有34个实验室(中心),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拥有2.6万平方米的图书馆,藏书85万册,数字资源20余TB,中外文现刊近千种。学校与德国累根斯堡应用科学大学、英国胡佛汉姆普顿大学等高校开展校际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有26名教师、36名学生到两所学校访问、学习,有9名留学生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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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对象
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用人计划类别,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专业岗位条件的、具有一定工作经验并具备硕士级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心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或管理能力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且本科阶段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人数:22人。
岗位及特殊条件要求情况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可以向学校人事处寄送个人求职材料,或向公开招聘电子信箱投送电子求职档案材料,也可以到校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一周内。
报名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西区行政楼四层)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130信箱22分箱
邮政编码:065000
联 系 人:耿 炎
联系电话:(0316)2083217
电子信箱:gengyan0801@sina.com
(2)报名要求
详细材料要求见校园网“教师招聘”栏目。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成基层单位(按学科或岗位划分)考试和学校面试考核两个步骤,基层单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试讲),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岗位基础知识,面试(试讲)内容为取得硕士级以上学位的学科专业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程。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和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基层单位考试结果,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学校面试考核人员。学校面试采取评委口试方式,评委由学校有关学科、部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及纪检人员7-9人组成,考试内容为学生工作、心理学、教育学与教育管理学、高校时事政策等,时间为30分钟。
六、体检
应聘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的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报告单,学校不再组织集中体检。
七、聘用
符合教师身体健康标准(体检合格),并经学校面试考核通过的,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校园网站对拟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主管部门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博士学位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不具有博士学位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招聘人员占用学校事业编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享受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政策规定的工资、津贴、保险、福利待遇等。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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