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BBS 发表于 2012-7-5 12:57:32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7名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系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下属事业单位,坐落于杭州市莫干山路。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4个非教学类岗位共7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vtit.edu.cn/ “人才建设”栏目)。
  其中,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1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请完整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对于报名表上应聘单位(含部门)、应聘岗位等关键信息缺失的报名申请,视作无效报名。请准备一份电子简历随报名表一起发送至我院人事处招聘邮箱(rencai9@zjvtit.edu.cn)。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加注“姓名--应聘岗位”等信息,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招聘邮箱的自动回复为准。
  3、资格审查: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告知。
  4、最低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要求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无开考比例限制,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其中文献研究咨询岗位不进行笔试。
  资格复审、笔试、面试具体有关安排及事项见学院网站通知。
  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验。凡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以《申论》的形式考试,侧重于学生管理工作。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5倍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提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列入入选对象。
  考试结束后,按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全部考试环节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有疑义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1112
  联系电话:(0571)88481824(俞老师);88481695(杨老师)
  电子邮件:rencai9@zjvtit.edu.cn
  附件:1、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一览表
  2、浙江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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