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偃师人民法院招聘10名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偃师市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对象
(一)报名条件
1.热爱中国GCD(泛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为目标的工人党。),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历史;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至199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能熟练运用电脑。
(二)招聘对象
1.本科(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专业);
2.专科学历的人员(法律专业);
3.男性7人,女性3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偃师市人民法院人事科。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偃师市公开招聘法院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贴照片)(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附后)。经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登记,缴纳近期一寸照片二张。
《报名资格审查表》可到法院人事科领取,或登录邮箱rskysfy@163.com下载,密码63157166。
报名结束后,将在偃师市法院网及时公布报考人数。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市人社局牵头,会同法院、监察部门统一实施。
考试时间:
2012年7月20日上午8:30-10:30笔试,下午2:30开始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法律知识。笔试缺考或ZB(用欺骗的手段做不合法或不合规定的事 )的,不得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录用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同等分数下,有从事法院工作经历和驾驶技术的优先录取。
四、政审
对拟录取人员,由人民法院对其进行综合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者方能录用。
五、录取公示
录取名单将在偃师市法院网公示,公示期7天。
六、工资待遇
被录取考生办理聘用手续,成为聘用对象,聘期三年。工资待遇按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执行月工资1080元),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单位应缴部分由聘用单位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缴纳。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人 民 法 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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