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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2012山西省直机关公开遴选28名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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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19: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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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我省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微博)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局)4家省直行政机关将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公务员28人。

  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印发的《山西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考人员须为已在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省级机关设在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均可报考。《方案》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了相关规定,具体要求为: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将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合成为考试总成绩。然后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记者 兰虹)

  附公告:

  山西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

  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省直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山西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为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省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县处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除外);省级机关设在市、县(市、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8日后出生),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这里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处级以下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3、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遴选单位的遴选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以下简称《遴选简章》)。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简章》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简章》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附件1遴选公务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
    附件2山西省公安厅遴选简章
    附件3山西省民政厅遴选简章
    附件4山西省司法厅遴选简章
    附件5山西省新闻出版局遴选简章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2年5月29日8:00—6月7日18:0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第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考者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点击“山西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填写详细信息。第二,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第三,报考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第四,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填写生成的《山西省2012年省直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未能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在报考者填报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三)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缴费

  报考者可于5月31日8:00至6月9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6月7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6月7日18:00至6月9日18: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2年6月1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四)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27日至6月29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12年6月29日18:00前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351-7337905。

  (五)报考人数要求

  各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以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将取消该职位。

  报考者所报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8:00至18: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改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6月13日8:00至6月14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可于2012年6月14日12:00至18:00查询。报考者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50%,折合考试总成绩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一科,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2012年6月30日9:0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使用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

  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可于2012年7月下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和业务适应能力测试

  1、确定面试人员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

  如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遴选指标面试比例的,报考者面试(不含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2、资格复审

  各遴选单位将在面试前2-3天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遴选单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交遴选单位审核。对提供的《报名表》未盖章或提供资料不全的考生,各遴选单位不予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3、面试通知

  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上旬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山西省公务员局网、山西人事考试网查看面试通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业务适应能力测试

  报考者根据遴选单位职位需要参加业务适应能力测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各遴选单位《遴选简章》,主要测试报考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满分为100分。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30%。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遴选人数,以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业务适应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70%+业务适应能力测试成绩×30%)×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1:1。

  若遴选职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按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公务员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不含业务适应能力测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成绩排序。

  1、体检

  体检应该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出现的空缺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空缺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报考者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报考者的实际情况。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办理手续

  1、公示

  各遴选单位将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遴选人员,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省公务员局网、山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由遴选单位对试用期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咨询电话:

  省人社厅公务员职位管理处

  0351-3046385

  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0351-3659105

  省民政厅人事教育

  0351-6387179

  省司法厅政治部

  0351-2681119

  省新闻出版局人教处

  0351-4922070

  特别提示:

  本次公务员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公务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发表于 2012-6-3 04: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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