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凡 发表于 2012-4-12 13:36:48

小偷行窃后勤写日记 记录380起盗窃案

日记可以记录一个人的生活轨迹,可您见过记录作案时间、作案地点、每天盗窃成本的吗?昨日,记者在九峰山派出所就见到了这样一本“盗窃日记”,“作者”是一名34岁的男子,里面记下了自去年4月以来的380余起盗窃电瓶案。胆大:派出所前趁黑作案4月5日凌晨2时,民警朱家斌正在九峰派出所二楼整理材料,外面忽然传来一阵机动车发动机的声音,但却没有看到灯光。朱家斌透过玻璃窗,看见一辆小轿车停靠在派出所门口的洒水车旁,一男子从副驾驶座下车,鬼鬼祟祟地绕着洒水车走了一圈。朱家斌悄悄下楼,来到派出所后院,开着警车从小轿车背后将其堵死。“你在这里干什么?”朱家斌询问该男子。“没什么,车子发动机有点问题,下来看下马上就走。”该男子支支吾吾。看到该男子手握扳手,车上还有一人,洒水车电瓶处有两个螺丝已被拧了下来,朱家斌有些疑心:“你把车子熄火,打开后备厢,我看一下。”车上男子不情愿地将钥匙拔出,将后备厢打开。朱家斌来到车尾,看见后备厢里有四个电瓶。“这么多电瓶哪来的?”朱家斌话音刚落,其中一人大喊一声,“跑!”两人弃车分头逃走。频率:一年内作案380余起天亮后,派出所民警对该车辆进行检查,发现车内有枕头、棉被等生活用品,还有一本毫不起眼的记录本。民警看了后,不禁倒吸一口气:“6月15日,青山建七,100型2支,320元;杨园大货,165型,2支,480元;6月16日,开发区大货,150型,2支,440元;小货100型,300元;6月17日,加油40元,晚玫瑰车材,200型1支,280元……”文字密密麻麻,整整一本都是盗窃电瓶的型号、数量、时间、地点,事无巨细,全部记录在案;此外,还有记录者的生活情况,就连过早买个面窝都记了下来。民警整理后分析,这是一个专门盗窃货车、客车电瓶的团伙,作案时间由去年4月至今,几乎天天作案,地点遍布全武汉市,盗窃车辆电瓶380余个。主犯:分赃不均三换搭档民警从车内找到了行车证和驾驶证,9日上午9时,车主陈某被带到了派出所。起初,陈某称自己是开“黑的”的,当晚是另一名男子雇用他,至于盗窃电瓶的事情他毫不知晓,也不认识那名男子。但面对民警的质问和桌上的证据,陈某交代了一切。陈某本以开黑的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停在路边的大货车和客车电瓶是外置的,且无任何防盗措施,便想到偷电瓶换钱。去年4月,陈某找到了毒友熊某,由陈某驾车放风,熊某负责盗窃,然后前往汉阳和徐东两家经营蓄电池的店面销赃。由于陈某家住硚口,二人只在硚口、汉阳一带“活动”。但因为分赃不均,且陈某只放风不盗窃,熊某对此颇有异议。去年8月,陈某转而找来毒友高某合作。陈某交代,自己一共和三名毒友合作过,每次作案所得均用于购买毒品;他有两个固定收赃的朋友,一人在徐东专门经营蓄电池生意,一人在汉阳经营相关业务。目前,这两名收赃人已被警方抓获,而陈某的第一任搭档也已落网。特别提示:为了进一步锁定这伙“电瓶大盗”的罪证,加强防范,东新警方一方面提醒货运车车主要加强防范,对外露车用电瓶采取相应加固措施;另一方面呼吁受害者与东新警方联系,配合调查。联系电话:87636110,13907126159,联系人:陆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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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翅膀的鱼 发表于 2012-4-12 13: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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