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专给保障房“挑刺”
□见习记者王磊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全省将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评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社会义务监督员由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内专家和新闻媒体人士等组成,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开展义务监督服务。
社会义务监督员监督评议内容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重点监督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监理人员履岗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材料质量情况,工程实体施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相关工艺要求等情况,工程项目落实分户验收制度、质量责任终身制度及设置永久性标牌等情况,落实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制度情况和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据悉,根据省住建厅要求,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率要达到100%,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质量用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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