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受理范围
110受理范围1、正进行或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等。2、正进行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3、火灾、交通事故。4、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5、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7、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8、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9、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10、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http://www.110bbs.net/xwb/images/bgimg/icon_logo.png 该贴已经同步到 独孤丘的微博 {:5_552:} {:soso_e176:} 只需要牢牢记住第六条就行了... 捕快97 发表于 2012-3-17 1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5_552:} 晴天/d 发表于 2012-3-17 13: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需要牢牢记住第六条就行了...
{:5_552:}是啊 呵呵 感谢福福牛评分 呵呵,还有群众求助吧 爱你一万年 发表于 2012-3-18 0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还有群众求助吧
这个可以有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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