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招警考试报名办法
<STRONG>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报名办法</STRONG><P>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确认、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周一)10:00至3月16 日(周五)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现场审核确认和缴费的时间:2012年3月17(周六)至18日(周日)9:00至16:00。现场审核和缴费的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01室。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3月23日(周五)10:00至18:00。</P>
<P>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表》和《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专升本”监狱学专业招生报名表》(《上海政法学院2012年“专升本”监狱学专业招生报名表》由考生登陆“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并自行填写,网址:<FONT color=#0000ff>http://www.shupl.edu.cn/web/zhaosheng</FONT>)。如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发生后果的,责任自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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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TRONG> 公安、司法招录人民警察职位报名方法</STRONG></P>
<P> 各招录单位具体的招录人数、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招考简章》从<FONT color=#ff0000>11月25日10点</FONT>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向社会发布。</P>
<P>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P>
<P> 为方便报考人员,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就报考政策、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安排等事宜编制了《上海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问答》,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阅。</P>
<P>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笔试报名时间为<FONT color=#ff0000>2011年11月26日0:00至12月2日12:00</FONT>,报名网站为上海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21世纪人才网”。</P>
<P> 报考人员根据“招考对象”的要求,选择报考的类别,同时可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选择一门专业考试科目,但不涉及具体招录单位和职位。</P>
<P> 公安、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职位,优秀村(居)干部、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考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的职位,以及《上海市2012年度特殊职位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所列的特殊职位(以下简称特殊职位),实行定向报名。</P>
<P> 报考特殊职位的人员,根据要求,实行先报职位后考试,考试报名即职位报名。对照招录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由各招录单位对报考者提供的个人报名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参加部分特殊职位的定向招考。</P>
<P> 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2012年度考试录用<U><FONT color=#0000ff>公务员考试</FONT></U>报名信息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P>
<P> 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P>
<P>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的时间是<FONT color=#ff0000>2011年11月26日0:00至12月2日18:00</FONT>,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FONT color=#ff0000>12月27日9:00至29日18:00</FONT>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P>
<P>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报考人员凭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并选择申请“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FONT color=#ff0000>12月2日14:00-16:00</FONT>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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